香港商報官網 > 內蒙古 > 本地新聞

7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將調整

2018-06-28
來源:呼和浩特晚報

        昨日,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內蒙自治區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呼和浩特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決定于7月1日起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進行調整。

  繳存基數。

       根據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發布2017年度呼和浩特市城鎮非私營法人單位勞動工資的通知》(呼政辦發【2018】38號)內容,2018住房公積金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繳存基數上限不得高于“2017年度呼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257元”的3倍,月繳存額上限為3786元。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暫按上年度最低繳存基數標准執行,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繳存比例。

       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低于各5%,不得高于各12%。同時按照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號)要求,階段性降低企業繳存比例政策延長執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新建住房公積金的單位于開戶時自行選擇確定,已建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應在規定范圍內,隨繳存基數同時調整。

  個人繳存。

        個人繳存者(含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和“新市民”群體)2018住房公積金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繳存基數按照“2017年度呼和浩特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257元”的1至3倍(須為整數倍)計算,繳存比例為10%至24%(須為偶數),月繳存額下限為526元,月繳存額上限為3786元。
 

[責任編輯:實習生 ]
網友評論
返回頂部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