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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法院与外商协会携手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

2018-07-04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姚志东报道:7月3日,福田法院与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以下简称“外商协会”)签订《关于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合作备忘录》,这是福田法院贯彻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理念,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又一大举措。福田法院与外商协会共同预防和化解民商事和劳资纠纷,为促进和谐福田建设贡献力量。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执行会长郭小慧,福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新哲出席了备忘录签署仪式。

  福田法院地处深圳中心城区,受理的民商事、劳动争议案件呈现类型复杂、诉求多样的特点。今年截至6月,福田法院受理民商事、劳动争议案件43809件。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是由在深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以及海外侨胞投资企业,以及其他所有制类型企业、工商界人士联合组成的非营利性民间社团,拥有会员企业3000多家,经营范围覆盖多个行业。人才流动促进了企业发展,同时也导致了企业民商事、劳动纠纷的数量急剧增长。与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福田法院积极构建“多元协同,多元共治”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举措,双方共同促进纠纷的源头化解、高效化解、专业化解,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协调健康发展。

  外商协会做特邀调解组织 多元高效化解纠纷

  根据《合作备忘录》内容,福田法院邀请外商协会作为特邀调解组织,外商协会指派具备专业水平高、调解能力强的调解员参与民商事及劳动纠纷案件调解工作,对法院委派或委托调解的纠纷或案件,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法院在调解工作过程中给予业务指导。外商协会推荐的调解员视为福田法院特邀调解员。

  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保障强制执行力

  为提升外商协会调解职能的社会公信力,促进外商协会的调解资源效能得到更全面发挥,福田法院通过对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的方式,赋予协议以强制执行力的保障;必要时,福田法院将在外商协会设立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实现在线司法确认机制减轻当事人诉累的目的。

  建立联合培训机制 提高企业司法能力

 

  福田法院一直坚持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生存发展并重,提高司法能力,加大调解力度,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提供司法保障。福田法院与外商协会建立了联合培训机制,福田法院将走进企业“传经授业”,定期为外商协会会员单位授课。记者了解到,福田法院还将通过举办示范庭审开放日活动的方式,选取经济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及职务犯罪等类型案件进行公开庭审,邀请协会会员单位代表走进法院观摩庭审,或者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开展庭审直播,帮助企业提高法律水平和保护意识,促进矛盾纠纷在企业内部化解,推进“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福田落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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