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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上半年环保系统行政处罚4583起 罚金超1.7亿元

2018-07-05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杨彬报道 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环境就是民生。7月5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河南省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

  上半年河南省空气优、良天数为80天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新标准评价,上半年,河南省18个省辖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44.5%(80天),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增加2天);PM10平均浓度为125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11微克/立方米(下降8.1%);PM2.5平均浓度为68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8微克/立方米(下降10.5%)。全省18个省辖市均出现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气,平均14天,同比减少5天。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水质达标率为98.1%

  记者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半年,河南省18个省辖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135个)水质达标率为85.7%。其中,焦作、濮阳、许昌、平顶山、鹤壁、三门峡、周口、驻马店、安阳、南阳、洛阳、济源、新乡13市达标率在80%以上,商丘、郑州、漯河、开封、信阳5市达标率在60%以上。国家94个水污染防治考核断面中,按考核因子平均浓度计,Ⅰ~Ⅲ类水质断面56个,占59.6%(达到国家要求的高于53.2%的目标),劣Ⅴ类水质断面3个,占3.2%(达到国家要求的低于15.9%的目标)。 同比,Ⅰ~Ⅲ类水质断面减少4个,减少4.2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减少4个,减少4.2个百分点。

  按照地表水饮用水源地28项、地下水饮用水源地23项因子进行评价,上半年河南省省辖市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98.1%,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罚款金额17532.42万元 

  截至6月30日,河南省环保系统行政处罚共立案4583起,已下达处罚决定4228起,罚款金额17532.42万元,分别是去年同期的171.65%、166.19%和121.66%。其中,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较多的省辖市是洛阳(470起)、郑州(447起)、焦作(381起)、安阳(323起)、商丘(212起);较少的省辖市是信阳(80起)、济源(102)起、平顶山(116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较多的省直管县(市)是汝州(168起)、巩义(116起);较少的省直管县(市)是鹿邑县(2起)、兰考(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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