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记者 杜林 宋璟 报道:9月3日,江苏省环保厅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江苏环保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记者从会上获悉,江苏近期将建立环境应急管控的差别化执行机制,近期将制定豁免资格的认定方法,将在今年秋季大器污染治理管控中应用。
此次江苏提出的具体措施包括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提供科学指导、提升区域污染防治能力、优化环境要素资源配置机制、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质量和效率等十个方面。江苏年内将编制完成全省“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划定单元细化、精确到每个乡镇。年内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由原计划的15万吨提升至30万吨,缓解能力不足问题;在环境质量改善的前提下,对国家鼓励且投资总额达10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项目所在地平衡排污总量指标确有困难的,由省级储备指标帮助统筹解决。环评审批时限由法定60个工作日压减至30个工作日。
“我们在措施出台过程中召开了企业家座谈会,企业家们普遍反映,他们最需要的不是资金,也不是项目,而是希望坚决清理‘散乱污’企业,为投入大量资金整治污染的企业创造良好环境,防止劣币驱逐良币。”江苏省环保厅办公室主任汤浩介绍,江苏将继续加大“散乱污”企业的清理整治力度,为环境守法企业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值得关注的是,江苏此次提出将建立环境应急管控的差别化执行机制,对污染治理水平国内领先、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企业或生产线,免予执行应急停产、错峰生产等管控措施,相关名单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和行业监督。“未来环保应急管控会成为常态,但在此过程中,要树立不同导向,避免伤及无辜,做到奖惩分明,建立差别化执行机制。”汤浩表示,企业如果达到相应监管要求的,在实施环境应急管控措施时,可以不停产不错峰生产。相关企业名单经过筛选后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特别是同行的监督。目前江苏正在制定豁免资格的认定办法,近期将出台,而且将在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管控中应用。
针对金融机构对于环保政策信息的需求,江苏省环保厅亦正与经信、财政、税务等金融监管机构加强沟通,以建立相关协调机制,帮助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市场主体规避环保因素导致的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