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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谷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2018-09-04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 冷运军 报道:日前,记者从东莞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获悉,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解决东莞市当前诸多制约瓶颈的一项“牛鼻子”工作;为加速改革,东莞近期出台实施《东莞市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规定,全面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信任审批管理服务新模式;大幅精简审批事项,将建设工程项目办理事项减少50%以上;大幅压缩审批时间,将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减少50%以上;大力推进改革落地,力争2018年12月底前各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办理事项及审批时间压缩60%以上

  近期,广东省印发《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举措,将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4个阶段,工程建设项目平均审批时限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试行区域评估制度、推广承诺制信任审批等。

  穗莞惠为是次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专项改革的三个试点城市,东莞的改革重点设计主要涉及六大方面:一是针对纳入是次改革的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办理事项162项精简为60项,压缩63%;政府投资项目精简为72项,压缩55%,均超过50%。

  二是审批提速,包括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类事项当天办理、程序性审查事项和告知承诺办理事项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及其他审批事项办理时间一律压缩到法定时间的30%,还有企业投资项目从取得土地到获取施工许可的政府审批时限最快压减至26个工作日,压减超过70%。

  三是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信任审批。对保留的60项审批事项、节能审查等10项技术规范明确、中介服务市场成熟的技术性审查事项,企业自行把关,审批部门实行程序性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32项审批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编制告知承诺信任审批项目清单,清单内项目严格审批,清单外项目先承诺后办理。

  四是针对重大产业项目创新实行预审批制度,用地出让阶段提前实施审批,在松山湖实施“区域评价”、“多评合一”和“标准地”等改革举措,简化部分审批事项,加快项目落地建设。

  五是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对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下的环境治理类项目,直接进入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阶段;对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同步开展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编制,合并概算和预算评审。开展财政投资项目社会化代建,提升工程质量和效率。

  六是强化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行承诺责任追究机制,对承诺事项按10%以上的比例抽查,对违反相关规范的,严肃查处。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监管信息系统,创新“互联网+监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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