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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外资推出升级版

2018-09-06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 李苑立 报道:广东省政府6日在官网公布了《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就进一步扩大该省的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公布诸多新措施,涉及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创新与人才奖励等十个方面。同时,省府还明确要求各地要在3个月内修订有关实施细则。

  扩大外资市场准入领域

  根据修订版,广东省拟在包括新能源汽车制造、船舶设计、制造和修理,干线、支线和通用飞机设计、无人机、铁路旅客运输等领域,支持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取消在外资在广东设立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持股比例限制,允许外资持股比例达到51%。

  支持在广东工作的外国自然人投资者开立A股证券账户。深化CEPA项下广东自贸试验区对港澳服务业开放,在工程建设领域试行香港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将港澳航线作为国内特殊航线管理。

  加大对利用外资的财政奖励

  2017-2022年,对在广东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下同)、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和超过1000万美元的外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省财政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

  对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排行榜为准,下同)、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广东新设(或增资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制造业项目,以及新设的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的IAB(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和NEM(新能源、新材料)制造业项目,可按“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另外,在用地与支持研发创新上,新修订的措施提出亦可享受相关配套政策及资金的扶持。

  金融与人才均有支持

  修订方案中提出,可利用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以股权投资等方式重点支持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广东投资,以及该省重大跨国并购项目返程投资。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区内和境外发行债券,允许其将境外发债资金回流使用;支持从事实体经济的跨国公司建立跨境资金池;鼓励各地推广“贷款+保证保险/担保+财政风险补偿”专利权质押融资模式。

  推行人才“优粤卡”,将外商人员按7类人才纳为服务对象,给予一定的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另外,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加快建设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制定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规范,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商标注册和质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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