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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达8年的违建倒下 宝安对光之明低碳产业园违法建筑依法实施强拆

2018-09-13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王娜报道:9月11日,宝安区依法依规对非法侵占国有土地8年之久的光之明低碳产业园启动强制拆除,还老百姓一片绿水青山。当天先行对场地内4号馆实施破拆,园区内剩余违建近日将按计划全部拆除。完成清拆、收回土地后,地块将按原规划恢复绿地功能。

  据悉,光之明低碳产业园位于新安街道28区创业二路与大宝路交会处(所处地块宗地号为A009-0046),违建占地面积14055平方米,地块性质为国有土地,场地内建筑面积3.2万余平方米,均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且土地使用期也已届满,属非法侵占国有土地搭建违法建筑物及违法临建。

  2010年5月,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作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2010年6月,宝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限期拆除决定。涉案当事人深圳市碧海渔村饮食有限公司先后对宝安区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均维持限期拆除决定,2011年6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2010年至今,宝安区多次约谈当事人要求其履行收回土地决定、限期拆除决定和人民法院的判决,多次依法组织清拆A009-0046号地块上的违法建筑,但当事人拒不配合,继续侵占国有土地、出租违建牟利,并通过媒体炒作混淆视听,以华侨身份施压,导致清拆屡屡受阻。

  2018年8月2日,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依法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和《通告》,正式启动行政强制拆除程序,要求并协助园区内租户9月10日前搬离。启动行政强制拆除程序后,当事人仍不配合执法,煽动租户上访和抗法,制造阻力。

  宝安区委区政府敢于担当,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公共利益,《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和《通告》限期拆除日期到期后,于2018年9月11日依法对非法强占国有土地8年之久的光之明低碳产业园内的违法临建实施强制拆除。当天,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联合政法、公安等多个部门,先行对场地内4号馆实施破拆,清拆现场平稳、有序。场地内其余4处建筑将按计划于近日依法清拆完毕。

 

  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负责人表示,该地块在依法拆除建筑物、收回土地后,将恢复原绿地功能,未来还将新建一批文体设施,切实惠利居民、保障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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