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網讯】记者陆绍龙报道:11月1日,公布实施第二批651项政务服务“全城通办”事项清单。在2018年8月6日公布实施第一批政务服务“全城通办”事项清单基础上,该市已公布实施“全城通办”事项1302项,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以新担当、新作为不断推进珠海改革开放、创新发展。
11月1日,珠海市对外公布第二批政务服务“全城通办”事项清单,即日起正式实施,涉及公安、规划、国土、不动产、教育、卫生等31个部门共651项事项。第二批“全城通办”事项清单在第一批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信息共享、委托下放、接件转办及向省争取更多共享数据权限等方式,横向发力、纵深挖潜,不断提升与群众密切相关事项的覆盖面,不断拓展服务企业的办事事项,通办事项更深更广。
据了解,8月6日,珠海市已对外公布实施第一批政务服务“全城通办”事项清单,共涉及16个部门651项事项,侧重于户政、公积金、税务、社保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目前,两批涉及34个部门共1302项“全城通办”事项落地实施、开花结果,65%的珠海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全城通办”。其中群众办事业务量排名前100的高频事项76%实现了“全城通办”,珠海市民能够不受行政区域限制,按照清单公布的范围,选择离自己工作、生活较近的办事窗口就近办理或通过网上办理,让“数据跑路”替代“群众跑腿”,从此,珠海市民不必再为办事“满城跑”、“来回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