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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榮照委員建言:引入民營企業內部反腐機制 為民企發展保駕護航

2019-01-15
来源:香港商报网
福建省政協委員吳榮照在福建會堂接受中外媒體記者採訪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呂斯達 報導:民營企業內部反腐在近年來一直是業界關注熱點。從百度的李明遠,到阿里的楊偉東,再到58集團的腐敗案,民營企業反腐正在進入常態化。為此,福建省政協委員、鴻星爾克(廈門)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吳榮照帶來了《關於民營企業反腐的建議》,建言有關部門積極治理民營企業內部貪腐問題,讓企業可以更專註於經營,不必為內部問題過多耗費時間和精力。
 
  吳榮照表示,福建是民營企業大省,私營企業實有105.4萬戶,資本總額7.3萬億元,分別佔全部企業的92%、70%,因此治理企業貪腐是保障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切實改善營商環境的關鍵。當前,隨着民營企業規模的不斷上升,員工數量的不斷增加,各種不端行為也越來越嚴重。大多數企業僅能通過內部審計稽核制度管理員工,但反腐專業薄弱取證難等等,不能起到很好的震懾作用,若事發金額不達到相當數額,警方經濟偵查部門通常無法立案調查,企業內部也無力通過法律途徑將贓款追回。面對此類困難,不少民營企業常常感到整治和預防貪腐工作任務的艱巨。
 
  同時,由於大多企業內部貪腐問題不止是單純為經濟行為,甚至與盜竊、走私、洗錢、職務侵佔、貪污、詐騙等嚴重犯罪相關,所以引入警方參與調查和防治迫在眉睫。
 
  為此,吳榮照提出三點建議,首先要加強治貪反腐基層工作力量,建議組建市、區、街(園區)二級基層治貪反腐組織網路,設立區治貪反腐管理中心,負責全區民營企業的反腐工作,增加編制,配備專職人員,落實工作經費,制定工作制度,運用現代化信息技術,及時、準確、動態地匯集區域各類貪腐案件信息,反饋各種貪腐治理情況,實現治理網絡和工作程序的高效化、規範化。
 
  其次,整合反腐資源,形成社會反腐合力。通過治貪反腐中心整合各企業反腐資源,使民營企業反腐工作向統一、歸口、綜合、協作的模式轉變,形成「政府主導、警方主管、企業協作、社會參與」的社會反腐大格局。將原來分散的企業反腐稽查力量集中,集中學習交流,集中安排整治腐敗案件,實現企業反腐效能最大化。
 
  最後,落實法律法規、組織向企業宣傳反腐量刑。根據《刑法》規定,私人企業貪污數額達到五千元以上的,不構成貪污罪,按職務侵占罪追訴量刑。因此,公檢法要在一些民營企業設立監督監察服務點,定期不定期進行反腐宣傳,提昇非公職人員的法治意識。
 
 
[责任编辑: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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