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姚志東 報道:3月29日上午,一名旅客攜帶超額港幣乘坐深港兩地小客車,經由深圳灣口岸出境小車通道無申報通道出境時,被海關人員查獲其超帶港幣66萬元整。
3月29當日上午,海關關員在深圳灣口岸出境車道檢查一輛前往香港的兩地牌私家車時,從一名乘客隨身攜帶的簡易塑料袋內查獲港幣70萬元,按照規定放行4萬元,當事人實際超帶港幣66萬元整。經初步調查,涉案旅客為內地居民,涉事人對自己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案件已移送處置部門進一步處理處理。
根據國家規定,出境攜帶外幣現鈔為每人等值5000美元,超過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應向外匯制定銀行或外匯管理部門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驗放。超額攜帶外幣現鈔出境不能提交《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的,外幣予以扣留,由海關並予以行政處罰。當事人在履行完畢行政處罰手續後,外幣現鈔予以解扣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