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姚志東 報導:作為商事登記機關,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始終致力於提升登記監管效能,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繼企業簡易註銷、「多報合一」、「微信辦照」等系列改革之後,該局昨日試點實施商事主體滾動年報改革,力爭在商事登記後續監管制度創新上為全國作出先行示範。
據介紹,自2013年3月1日深圳在全國率先實施商事登記制度改革以來,深圳經濟特區市場活力和創業熱情被全面激發,商事主體數量呈現「井噴式」增長。截至2019年3月底,深圳市商事主體總量已達3,165,067戶,其中企業2,000,986戶,個體工商戶1,164,081戶,較商改前分別增長315%和128%。商事主體數量的持續快速增長,既為特區經濟發展帶來了豐厚的改革紅利,也對政府部門提升行政服務效能提出了新的挑戰。
一直以來,深圳市商事主體報送年報的時間都統一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年報報送時間「一刀切」,雖然有其優點,但因為缺乏先後報送次序,商事主體「扎堆」報送年報的現象非常突出。據統計,2018年,我市超過70%的商事主體集中在4-6月報送年報。這導致三方面問題:一是商事主體「從眾心理」被強化,不利於主體意識的養成和內部治理能力的提升;二是隨着商事主體數量的持續快速增長,年報壓力不斷增大,系統擁堵現象愈加明顯,現行年報工作模式難以為繼;三是行政資源難以有效分配,監管部門無法開展高效的年報督導,商事主體得不到優質的年報引導服務。在落實「放管服」改革,持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大背景下,我市亟需開展商事主體滾動年報改革。
據了解,此次改革從探索簡便易行的滾動年報方式、建立健全年報公示常態長效機制、探索試行配套的信用監管制度三個方面推出了十項措施:一是變更商事主體報送年度報告時間,商事主體自成立周年之日起兩個月內提交上一自然年度年度報告。二是以市場監管聯繫人手機短訊驗證碼作為年報系統驗證登錄條件,同時完善官方網站、官方微信等年報方式,使年報報送更加便捷。三是探索自行填報和數據共享相結合的年報填報方式,政府部門間可共享的數據,不需商事主體自行填報。四是建立市場監管聯繫人信息庫,依託實名核身技術,由商事主體自主更新市場監管聯繫人信息,逐步搭建穩定、高效的政企溝通渠道。五是健全市場監管與稅務、社保等相關職能部門的年報數據共享機制,實現年報數據同源、數據互認。六是實施全流程年報數據質量管控,加強年報數據分析應用,為黨委政府決策和監管提供數據服務。七是充分發揮市場監管聯繫人的作用,精準引導商事主體報送年報,提升年報工作效能。八是對未按規定報送年報的商事主體,監管部門每月按程序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九是分批次、多維度組織實施商事主體公示信息抽查,結合數據共享、公示情況和工作實際,對商事主體公示信息依風險分類實施合理檢查。十是加強市場監管部門、稅務部門協調協作和數據比對交換,完善分批次逐步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商事主體的工作模式。
此次改革從各個方面重構了商事主體年報及相關制度,對日後深圳市商事主體年報工作將產生深遠影響。改革後,由於各商事主體的成立日期不同,商事主體報送年報的起始和截止時間將分散到全年每一天,不再有統一的「截止時間」,這樣既有利於強化商事主體的主體意識,使商事主體更好地履行年報公示義務,也有利於市場監管部門通過實施年報「精細化」管理,將監管工作寓於年報服務之中。其次,商事主體需要設置市場監管聯繫人信息以用於年報系統登錄,市場監管聯繫人原則上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指定。商事主體指定專門的市場監管聯繫人開展年報及相關業務,有利於提升年報信息質量,保證年報信息真實性、準確性、安全性,也有利於加強商事主體與市場監管部門的聯繫,使商事主體及時接收市場監管部門的提示信息,更好地履行相關法律義務,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