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會現場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楊眉 報導:5月8日,上海海事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船舶碰撞案件審判與航行安全情況通報」白皮書,介紹了上海海事法院四年來船舶碰撞案件審判情況,同時就船舶航行安全問題提出針對性建議。此次發佈會通過演示船舶碰撞模擬軌跡、事故多發地點海圖、案件數據圖表等形式,生動展示了審判白皮書的內容。
通報四年來船舶碰撞案件審判基本情況
白皮書顯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上海海事法院共受理由船舶碰撞事故引起的各類糾紛203件,其中船舶碰撞損害責任糾紛114件,船舶污染損害責任糾紛25件,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損害責任糾紛64件,涉訴標的額共計人民幣6.18億元,其中船貨等財產損失4.43億元,環境污染損害0.75億元,人身損害賠償1.00億元。案件涉及船舶碰撞事故38起,造成人員死亡70人,船舶沉沒12艘。在審結的船舶碰撞損害責任糾紛案件中,判決30件,調解26件,撤訴20件,按撤訴處理33件。
白皮書還介紹了在船舶碰撞及關聯案件審理中,為提高審判效率和妥善處理糾紛,上海海事法院形成的一系列機製做法。包括設立專業合議庭、聘任專家陪審員和特邀諮詢員、設置海事評估鑒定機構名錄、組建青年翻譯員團隊、研發「船舶數據分析系統」等,打造專業化、國際化、智能化審理模式。
分析涉案船舶碰撞事故的特點和主要原因
白皮書從船舶碰撞事故的原因、時間、地點、船型、船籍、後果等方面進行了歸類梳理,分析自然環境等客觀因素對船舶碰撞事故的原因力大大降低,而航速過快、冒險追越、船藝不佳、違規霧航、不遵指令、疲勞駕駛、引航作業不規範、船員不適任、船舶和設備維護不到位等主觀原因應當引起重視。
白皮書指出,從船舶碰撞地點來看,長江口水域為事故多發水域,此處航線密布、船舶集中、通航環境複雜。在統計的涉案38起碰撞事故中,發生於長江口水域的有18起,佔47.37%。
白皮書還提出,近年來,伴隨海運事業的蓬勃發展,許多傳統的漁區變成了航區,在長江口以外傳統漁區與航道重疊的區域,特別是在漁汛期,商船、漁船碰撞事故高發。38起事故中,漁船與商船碰撞有9起,佔23.68%,造成漁船沉沒4艘,漁船人員死亡或失蹤21人。在商船、漁船碰撞事故中暴露出漁船存在較多不安全行為,應引起高度重視。
總結案件法律問題並提出航行安全建議
在立足審判實踐、結合典型案例的基礎上,白皮書重點闡述了多船碰撞事故的定性和因果關係判定、嚴重違法航行者喪失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權利、未盡安全管理義務的船舶經營人或管理人的責任、在VTS中心指令下船長仍應使用良好船藝、肇事逃逸構成責任判定的加重情節等五個常見法律問題。
白皮書還從落實航運企業主體責任、提高船員避碰能力、構建安全預防體系三個方面提出了航行安全建議。
上海海事法院汪彤院長表示:「航行安全是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基本要求。此次海事審判白皮書專題通報上海海事法院船舶碰撞案件審判情況,是希望通過對近年來船舶碰撞案件審判基本情況分析,歸納出涉案船舶碰撞事故的特點、主要原因和法律問題,並在此基礎上對航行安全提出司法建議,與社會各界共同維護上海港及附近水域通航秩序和交通安全,最大限度減少或避免船舶碰撞事故發生,為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營造安全良好的航運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