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官网 > 广东 > 时政要闻

專項行動方案出爐 深圳推進已批未建土地清理處置

2019-08-06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王曉蕾 報導:記者從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獲悉,8月1日,深圳市政府出台《深圳市已批未建土地處置專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在2019-2020年開展已批未建土地處置專項行動,2年內高標準、高質量徹底解決所有已批未建土地問題,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充足的空間保障。
 
  最大限度用好每一寸土地
 
  記者了解到,本次《方案》中的已批未建土地是指已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滿2年仍未開發建設的土地。根據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的調查顯示,截至2017年底,深圳已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滿2年仍未開發建設的土地共564宗,總用地面積為11.94平方公里。已批未建土地在空間上主要分佈在原特區外,土地用途以工業、倉儲為主,宗地面積以1萬平方米以上為主,部分用地未建時間超過10年,由於涉及土地、規劃、產業等政策變化或調整,以及部分用地涉及不同程度的權屬或經濟糾紛,歷史情況紛繁複雜。
 
  《方案》要求按照「全面清理、限期處置,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創新思路、綜合施策」的工作原則,確保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深圳已批未建土地處置工作。《方案》強調要加強土地批後監管,在積極穩妥推進已批未建土地處置工作的同時,嚴防新增已批未建土地,建立已批未建土地動態管理長效機制。
 
  市區聯動合力攻堅創新推進
 
  按照《方案》部署,此次行動成立深圳市已批未建土地處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各相關部門和各區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員組成,負責統籌和協調專項行動。深圳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是已批未建土地處置專項行動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負責轄區內已批未建土地清理建庫、分析研判、處置方案擬定、落實處置等工作。相關市直部門對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在專項行動中遇到的困難和障礙,在制定政策、規範程序、統一標準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撐。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行動提出要運用「案例+政策+工具箱」的工作新方法,形成已批未建土地處置的最大合力。鼓勵各區充分發揮基層首創精神,積極探索破解難題的新方法、新路徑,堅持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工作理念,對於部分歷史成因複雜的已批未建用地,因地制宜,綜合運用城市更新、土地整備、違建查處等「組合拳」,創新工作思路,提出切實可行的處置措施。
 
  全面出擊逐個擊破系統處置
 
  《方案》要求,已批未建土地的處置應嚴格遵守國家、省、市的相關規定,實事求是精確判斷問題類型和原因,按照「一地一策」的原則,制定處置方案。同時,《方案》提出區分企業自身原因、政府政策調整、規劃調整、非凈地出讓以及外部因素等具體原因,區分政府部門用地和企業用地兩類用地主體,結合不同土地使用用途,對不同情形的歷史遺留已批未建土地進行系統處置。處置方案包括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限期1年內開發建設、按照評估地價給予補償、用地置換、按我市人才和保障性住房相關政策開發建設、限期6個月理順經濟利益關係開發建設等多種處置方式。
 
  為保證此次行動取得實效,在對工作難點重點充分研判的基礎上,《方案》將行動分為行動部署、組織實施、組織驗收三大階段並明確了驗收要求,計劃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批未建土地處置、驗收和審查工作。《方案》要求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要建立起「一把手負責制」,一把手要切實負總責、親自推進度、親自定方案、親自抓落實。各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組織有力、協調順暢、聯動高效,保障各項工作高質量推進。
[责任编辑:赵书琪 ]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