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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寶安發佈抗疫8項新舉措

2020-02-05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王娜 報導:4日,寶安區發佈《深圳市寶安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發佈八項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公告指出,寶安區是流動人口大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進入關鍵時期,全體市民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區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贏這場阻擊戰,深圳市寶安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實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責」八項措施。
 
  現通告如下:
 
  (一)做到不串門、不集聚,盡量不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
 
  (二)全區所有住宅小區、城中村、工業園區、單位辦公樓等開放式場所實行封閉式管理,人員進出一律測溫,並出具有效證件。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嚴控,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三)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必須及時前往定點發熱門診就診,並第一時間向社區報告。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視情況對有關疫情場所實行封閉式隔離。
 
  (四)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的返深人員,須在1小時內主動向居住地社區報告,並落實居家健康監測14天措施;不主動申報、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的人員,將追究法律責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和出入口,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溫、佩戴口罩。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
 
  (六)「紅事」停辦,「白事」從簡,並提前報社區備案。停辦廟會等民俗活動。停止舉辦集體聚餐、聚眾活動,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七)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出租屋業主和管理人員對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的租住人員,要及時向社區和網格報告,並督促租住人員落實防控措施。對不落實及時報告、防控措施的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將追究法律責任。
 
  (八)疫情重點地區人員返深必須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嚴禁各單位擅自通知疫情重點地區人員提前返深。除經批准同意的企業外,一律不得提前開(復)工。
[责任编辑:薛正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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