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從河北省人大官網獲悉:2月9日,河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五次會議全票通過關於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為河北省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為落實最嚴格的防控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全面有力的法治支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河北省實際,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專門加開常委會會議,作出決定。決定共十條,即日起施行。
決定明確,疫情防治工作應當堅持黨的領導、屬地責任,堅持科學防治、精准施策,堅持依法依規、聯防聯控、群防群治,把區域治理、部門治理、行業治理、基層治理、單位治理有機結合起來,切實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學性、及時性和有效性。
決定規定,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切實履行屬地責任、部門責任,形成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防控體系;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和群眾性自治組織的作用,落實全省聯防聯控、群防群治機制;授權縣級以上政府可以根據需要依法採取臨時性應急管理措施。
決定明確了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責任,規定要保障疫情期間防疫物資、重點生活必需品的生產、供給,優化便民利民服務,合理安排企事業單位返崗返工和學生返校,嚴厲查處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價格、制假售假、造謠傳謠、傷害醫務防疫人員等破壞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
決定還對單位責任和個人義務進行了明確。決定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疫情的虛假信息。對個人隱瞞疫病、拒絕接受檢疫、逃避隔離醫學觀察等行為,除依法嚴格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外,還將納入信用「黑名單」。(楊秀嶺 張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