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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出台“36條”為中小企業發展“紓困”

2020-02-17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寇剛 報導:甘肅省政府辦公廳14日印發《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從保障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完善融資服務、穩崗就業、財稅支持、降低運營成本、強化服務保障等6個方面36條措施,切實解決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困難,支持中小微企業平穩健康發展。

  分類指導企業有序復工復產
 
  《若干措施》提出,必須復工復產的,涉及疫情防控、能源供應、交通物流、城鄉運行、醫用物資和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產、飼料生產、市場流通銷售等國計民生領域,集中力量完善保障條件,確保正常生產和儘早儘快復工復產。具備復工復產條件的,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制定防控方案,強化防控措施,儘快實現達標達產。尚不具備復工條件的,以疫情防控為主,把握防疫形勢和時間節點,防止操之過急、盲目開工,待條件具備後再行復工復產,堅決杜絕復工後因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疫情蔓延。各市縣政府要向重點企業派駐聯絡員,指導企業制定“一企一策”疫情防控方案。

  符合條件中小微企業可獲一次性獎補
 
  通過靈活安排展期續貸、提高融資便捷性、設立中小微企業專項貸款、降低企業擔保費率等舉措完善融資服務。各銀行對有發展前景、積極組織復工復產、擴大生產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採取“一行一策”靈活制定息費減免辦法。鼓勵對上述中小微企業200萬元以下貸款免收貸款利息。設立中小微企業專項貸款,確保3年內貸款規模達1000億元。
 
  同時,通過穩定企業用工、緩交社會保險費等舉措穩崗就業。對上年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且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中小微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今年1月1日起,對中小微企業新增吸納本縣區勞動力且穩定就業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標準給予中小微企業一次性獎補;穩定就業1年以上的,按2000元/人標準給予中小微企業一次性獎補。

  1月1日起納稅人符合條件免徵增值稅
 
  加大財稅支持方面,省財政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優先投向防疫藥品、醫療設備、物資器械、研發平台、科技攻關和應急醫療救治設施、隔離設施、“菜籃子”產品生產等疫情防控急需的項目和企業。因疫情原因導致中小微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可依企業申請給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等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自今年1月1日起,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須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
 
  通過減輕企業用能壓力、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扶持中小微企業雙創載體等舉措降低運營成本。對疫情期間,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用電、用水、用氣,實施階段性緩繳費用,緩繳期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承租國有企業和國有單位寫字樓、商鋪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商戶和中小微企業,以及入孵入駐各類各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的小微企業,採取“一合同一議”的辦法,減免疫情期間的租金。
 
  此外,完善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加大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賬款力度、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等方式為中小微企業強化服務保障。
[责任编辑:薛正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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