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26日,從貴州省公安廳獲悉,截至2月22日,貴州森林警方共出動警力2.5萬餘人次,清理野生動物經營加工場所3700餘處,受理各類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案件87起,查破79起,其中刑事立案20起,依法打擊處理91人;收繳野生動物1017頭(只)、獵具155件,涉案野生動物價值160餘萬元。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貴州省森林警方依法嚴厲打擊懲治各類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堅決阻斷可能來自野生動物的疫情傳播源和傳播渠道。
1月30日,赤水市森林警方在開展日常巡查時,發現該市文華辦事處雙龍村前進組的一處「農家樂」內飼養有野豬1頭、獼猴2隻、山雞5隻和孔雀2隻。經調查,上述野生動物均由該「農家樂」老闆鄭某烽向他人(另案處理)收購得來。鄭某烽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於1月31日被依法立案偵查,於2月9日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月5日,黃平縣重安鎮楊某榮在當地通過架設捕鳥網的方式非法捕得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領角鴞」1隻,並拍照發佈在某微信群中予以炫耀,被黃平縣森林警方查獲。經調查,楊某榮還具有非法獵捕、交易竹雞等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行為。楊某榮因涉嫌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於2月12日被立案偵查,於2月19日被依法刑事拘留。當地村民楊某光、羅某祥,因收購楊某榮非法獵捕的竹雞等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均分別受到行政處罰。
2月8日,畢節市七星關區警方查獲該區團結鄉村民胡某周,先後使用鐵夾等禁獵工具非法獵捕果子狸、豬獾、野兔等野生動物共7隻。胡某周涉嫌非法狩獵罪,於2月16日被立案偵查,於2月17被依法執行刑事拘留。
2月12日,貴州省望謨縣邊饒鎮納望村村民梁某旺、韋某晚、韋某明、韋某登4人,採取架設捕鳥網等方式在當地高速公路兩側非法獵捕野生鳥類11隻,於當晚殺害並食用。梁某旺等4人使用禁用的工具在禁獵區捕獵的行為涉嫌非法狩獵罪,於2月16日被警方立案偵查。
2月17日,餘慶縣森林警方在位於該縣白泥鎮滿溪村的一藥材收購店,現場查獲野生動物死體94頭(只),總涉案價值達10萬餘元,其中3隻紅腹錦雞系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店主黃某華、向某玉夫婦涉嫌非法經營罪、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於當日被立案偵查。2月18日,黃某華被依法刑事拘留,向某玉被依法採取監視居住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黃慶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