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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海關四項口岸防控措施保障出入境旅客安全

2020-03-03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姚志東 報導: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深圳海關按照海關總署的統一部署,根據《國境衛生檢疫法》《傳染病防治法》以及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國際衛生條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要求,依法科學採取嚴格的深圳口岸防控措施,內防輸出、外防輸入,堅決遏制疫情通過口岸傳播擴散。
 
  一是密切監測疫情,及時開展研判。深圳海關密切跟蹤國內外的疫情發展,多渠道全方位收集各種疫情信息。根據疫情發展變化的不同階段開展風險研判,動態評估深圳市海陸空鐵郵各類型口岸的檢疫重點,為實施疫情防控和加強入境後管控措施及適時調整提供指引。
 
  二是全面啟動健康申報制度。要求所有出入境人員都必須進行健康申報,在口岸嚴格100%查驗健康申明卡,排查出入境人員是否有癥狀,14天內有沒有疫情發生地區或國家的旅行史、居住史,有無確診病例接觸史以及有發熱或呼吸道癥狀人員接觸史等。為了方便出入境人員的健康申報,深圳海關在口岸提供翻譯成十種以上語言的健康申明卡供旅客使用,並推動「海關旅客指尖服務」 小程序在深圳口岸落地,旅客可提前進行健康情況申明,根據填寫情況,系統將向旅客反饋條形碼回執,旅客實際通關時,出示手機條形回執,由海關關員掃碼驗放,實現「網上報,碼上通」。
 
  三是嚴格開展出入境檢疫。對所有出入境人員嚴格實施「三查、三排、一轉運」檢疫措施,即對重點交通工具100%登臨檢疫,全部旅客100%實施兩次體溫篩查、100%查驗健康申報、嚴密實施醫學巡查等「三查」措施,對發現的有癥狀或有流行病學史人員全部實施流行病學排查、醫學排查、採樣檢測排查等「三排」措施,對「三排」當中判定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一般接觸者、來自重點國家的無癥狀人員等各類人員一律按照有關規定落實轉運隔離診治、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努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診治。
 
  四是強化聯防聯控機制。結合最新形勢和要求,在深圳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統一領導下,與各個成員單位密切合作,通力協作,持續深化防控聯防聯控機制,進一步健全信息共享機制,打通信息交流渠道,共享數據資源,構建起多層次、全鏈條、立體化的防控體系,織密織牢防控網,嚴防疫情輸入。
[责任编辑:薛正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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