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3月13日,江西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第二十一場)在南昌舉行,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張聖澤介紹,疫情期間,江西省自然資源廳出台「保、快、扶、優」四項舉措,強化疫情防控的同時,保障項目用地服務,助推江西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疫情防控建設項目用地「應保盡保」
一是允許疫情防控建設項目先行使用土地。對疫情防控建設項目所需用地,允許先行使用。對選址有特殊要求,確需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的,開口子視作重大項目允許佔用。使用期滿不需轉為永久性建設用地的,使用結束後恢復原狀,交還原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不再補辦用地手續。需要轉為永久性建設用地的,待疫情解除後6個月內完善用地手續。
二是保障疫情防控建設項目用地計劃。對各地因防控和治療新冠肺炎建設相應的醫療衛生設施、藥品、醫療器械和鄉鎮衛生院(所、室)、農村醫療衛生、衛生防疫等所需用地,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應保盡保,計劃指標掛賬使用。地方計劃指標不足的,由省廳統籌解決。
三是保障疫情防控建設項目落實占補平衡。對疫情防控建設項目用地在本設區市耕地佔補平衡指標無法滿足情況下,優先使用省級耕地佔補平衡調劑庫指標落實耕地佔補平衡。
加「快」支持保障重大項目用地
一是支持解決重大項目用地涉規劃、生態保護紅線等難題。加快推進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融合,保障各地過渡期急需落地建設的重大項目、民生項目的空間需求,消除因規劃不一致導致項目落地難的問題。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的重大線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探索將生態保護紅線不可避讓論證、項目選址合理性論證、土地利用規劃調整論證合併辦理,實現「三會合一」,提高辦理效率。
二是加快全省單獨選址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用地報批。對具備用地報批條件的省級及以上單獨選址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由各地抓緊組織上報,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實行「核銷制」。
三是支持保障國家、省重大重點建設項目所需臨時用地。對國家、省重大重點建設項目施工需要臨時用地的,積極給予支持保障。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但因建設周期較長、工程建設難度較大的國家和省重點項目,確需延長臨時用地期限的,經原批准機關批准後,可辦理一次延期,延期不超過兩年。
全力幫「扶」因疫情影響的用地企業
一是允許調整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時間節點。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各地可適當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時間節點,終止或中止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終止或中止交易的,在江西省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發佈中止或終止公告,待疫情消除後再重新或繼續實施交易。
二是允許延期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及繳納土地出讓金。疫情防控期間,對土地使用權已成交但企業無法按約定簽訂《成交確認書》《土地出讓合同》的,競得人可申請延期至疫情解除後簽約,延期時間不超過疫情結束後30個工作日。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對急需開工建設的醫療疾控、民生保障、擴大有效投資、房地產開發等項目,土地出讓金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繳納。
三是支持下調土地使用權競買保證金繳納比例。鼓勵各地在2020年內,將房地產用地土地使用權競買保證金下調為出讓最低價的20%。
「優」化用地審批服務
一是建立綠色通道機制。對涉及疫情防控的建設項目和省重點項目、省大中型項目用地開通綠色通道,優先受理、優先審批、即辦即收。同時,對正常用地項目實行用地報件網上遠程報送,暫不需提供紙質件,待疫情解除再提供紙質報件材料。
二是建立容缺受理機制。對急需開工建設、生產的項目可容缺受理、邊辦邊補,需提交紙質原件的,可先提供電子材料進行辦理,在報省政府前補充提供相關材料,實行在線審查,在線辦理,待疫情解除再提供紙質材料存檔。
三是建立「不見面辦公」機制。申請人可通過郵寄紙質材料、在線申請等方式提交用地報批件。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收到申請後依法加快辦理,對於需要組織專家論證的,比如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通過網絡邀請有關專家完成論證工作。
截至目前,江西省自然資源廳共受理西二環、瑞梅鐵路(江西段)、豐城市玉華山水庫工程項目等10個重大項目的用地預審與選址件;爭取自然資源部批複宜春至遂川高速公路等7個用地預審項目,涉及用地面積近3.7萬畝;大廣高速南康至龍南段擴容工程等5個重大項目用地3萬畝通過自然資源部會審;完成江西尋烏至廣東龍川高速(江西境內段)新建工程建設用地的審核工作。全省共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4338畝,其中農用地4139畝(含耕地965畝),未利用地199畝;審批建設用地5796畝;供應土地3.03萬畝,為全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要素支撐。(郭美勤 林慶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