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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刑訴法修改以來全國首宗保護傘案件罰金執行

2020-05-25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姚志東 報導:記者24日從深圳市福田區法院了解到,疫情期間,一宗情節嚴重的涉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的罰金、收繳、追繳,全部執行到位,共計322萬餘元。隨着最後一筆追繳款到賬,福田法院承辦法官趙靜長舒了一口氣。此次財產刑的執行完畢,為《刑事訴訟法》修改後全國首宗由檢察機關對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犯罪進行偵查的涉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畫上句號。
 
  派出所長判刑八年收繳322萬
 
  據了解,被告人劉某某原系深圳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所長,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貪污人民幣280萬餘元,並徇私枉法,包庇黑惡勢力犯罪。2019年2月,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劉某某犯貪污罪、徇私枉法罪,向福田法院提起公訴。2019年9月,福田法院對此案進行公開審理,並依法判決:一、被告人劉某某犯貪污罪、徇私枉法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罰金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繳納完畢);二、被告人劉某某家屬代為退繳的贓款人民幣100萬元及扣押在案的涉案贓款人民幣18.2萬餘元均予沒收,上繳國庫;繼續追繳剩餘贓款人民幣153.9萬餘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被執行人家屬繳清剩餘款項
 
  據介紹,劉某某徇私枉法、貪污案,是《刑事訴訟法》修改後全國首宗由檢察機關對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犯罪進行偵查的涉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案件移送至執行程序後,福田法院執行局高度重視,秉着「優先優辦、快速查詢、及時控制」的原則,迅速開展工作,初步確定執行方案。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該案由快執團隊法官黃碧波承辦,他向被執行人劉某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及財產報告令,告知其必須全力配合執行工作,督促被執行人及其家屬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金。隨後,被執行人如期繳納罰金50萬元。與此同時,黃碧波法官立刻開展網絡查控,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全面清查,綜合運用查封、凍結、劃扣等舉措,短短數日即凍結被執行人銀行賬戶及財付通,追繳到位73.7萬餘元,並查封了被執行人名下兩處房產。
 
  房產被查封后,案件從快執團隊轉入普通團隊,由趙靜法官負責。她了解到,被執行人名下的兩處房產一處位於深圳市外,價值相對不高;另一處為深圳市內福利房,不易處置。
 
  為了儘快將剩餘的80.2萬餘元追繳到位,趙靜法官及時聯繫被執行人家屬,儘力做通家屬思想工作。經過多次電話講解掃黑除惡相關法律、政策及涉黑惡性質犯罪的嚴重性,最終被執行人家屬答應籌措資金,代被執行人繳納剩餘款項。2月21日、3月12日,福田法院執行局收到被執行人家屬分兩次繳清的剩餘款項。
 
  至此,本案執行完畢,被執行人繳納罰金50萬元,法院收繳118.2萬餘元、追繳153.9萬餘元。3月19日,本案全部涉財產部分執行均已上交國庫。
[责任编辑:赵书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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