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李苑立 報導:日前,記者從廣州南沙區政府網站獲悉,南沙開發區金融局起草《廣州市南沙區上市後備企業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稱稱「《徵求意見稿》」),已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徵求意見稿》顯示,對入庫企業在上市過程中所涉及的重要事項,開闢「綠色通道」,由南沙開發區金融局(區上市辦)協調解決企業上市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困難。
南沙區景點天后宮(南沙區供圖)
《徵求意見稿》顯示,服務的對象是指在南沙區工商註冊登記,擬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上市或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新三板」)、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根據企業的上市進程和條件,將上市後備企業分為重點類上市後備企業和培育類上市後備企業。企業申請納入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應向南沙開發區金融局(區上市辦)提交以下申請材料:南沙區上市後備企業備案入庫登記表;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企業近兩年的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企業與券商(或保薦機構)簽訂的改制上市輔導協議(如有)。
一直以來,南沙區高度重視企業上市工作,截至目前,共有境內外上市公司8 家,總市值 596 億元;新三板掛牌企業 9 家,總市值 19 億元。同時企業上市工作也具備良好的市場基礎,實有市場主體近16萬家,高新技術企業587家,規模以上製造業企業560家、服務業企業98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