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為更好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近日發佈《關於做好階段性失業補助金申領發放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規〔2020〕9號),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記者獲悉,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按月領取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參加失業保險繳費1年(含)以上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990元/月,即失業人員最多可領5940元。
根據該通知,是次深圳失業保險金政策具有保障範圍顯著擴大、補助標準全粵最高、申領渠道方便快捷等特點。2020年3月至12月,在深圳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包括在深圳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均可申領失業補助金。
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按月領取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對參加失業保險繳費1年(含)以上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990元/月;對參加失業保險繳費不足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297元/月。2020年3月至12月,根據申領時間,實際發放時間最長可至2021年6月。
失業補助金申領實行全流程網上辦理。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通過深圳市社保局官網社保個人服務網頁、官方微信公眾號「深圳人社」或「深圳社保」、i深圳、社保自助終端等自助渠道申領失業補助金,也可通過深圳各社保服務窗口申領。深圳市社保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通過審核的,自審核通過後的次月將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至失業人員銀行賬戶。(林麗青 王娜 王曼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