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盧偉 報導:7月21日,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惠州中院」)發佈《破產審判白皮書》,該白皮書顯示,惠州堅持破產審判市場化法治化方向,加強破產審判機制建設,不斷提升破產審判能力和水平,穩妥推進殭屍企業出清,盤活存量優質資產,維護優勝劣汰的市場秩序,充分發揮破產審判在完善市場主體拯救與退出機制的積極作用,為惠州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優化營商環境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破產審判白皮書新聞發佈會現場
積極推進國有「殭屍企業」司法出清重組
據惠州中院副院長鍾日紅介紹,2017年6月,惠州中院正式成立了破產審判庭,成為全國第九十個、廣東省第五個專業化破產審判庭,為整個惠州破產審判的專業化發展拉開了序幕。
2017年7月以來,惠州中院累計新收破產類案件1110宗,審結906宗,其中新收企業破產和強制清算申請案件632宗,結案568宗,經審查後正式立案受理企業破產類案件481宗,審結297宗。
2017年7月以前的舊存破產類案件57宗,審結44宗,新收案件量逐年大幅上升。其中,審結國有殭屍企業司法出清案件318宗,平均結案周期75天;審理執轉破類案件97宗,審結62宗,化解執行積案2911宗;審結的906宗破產類案件,共化解破產債權530.62億元,處置分配破產財產16.28億元,妥善安置分流職工5971人。有效發揮破產審判職能,服務保障惠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2018年全面加快國有殭屍企業司法出清工作以來,惠州中院已審結318宗國有殭屍企業司法出清案件,實現255家國有殭屍企業依法退出市場。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國有「殭屍企業」處置工作聯席會議第四次會議精神,今年12月底前 ,210家市屬國有「殭屍企業」需要實現市場出清,各縣區有157家縣屬國有「殭屍企業」需要完成市場出清。截止6月底前,已完成115家市屬國有「殭屍企業」市場出清任務,上半年完成任務數佔全年總任務數 55 %。7月初起各縣區縣屬國有「殭屍企業」也陸續進入司法程序。
發揮重整、和解程序的制度價值促企業再生
近年來,惠州地區部分房地產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相繼陷入經營困境,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隨之增多。自2017年以來,惠州中院共受理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43件。
據悉,惠州地區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涉及利益主體廣泛,法律關係錯綜複雜,涉及債務數額大,資產負債率極高。惠州中院民五庭庭長陳向科介紹,房地產屬於資金密集型行業,其涉案債務數額龐大、種類繁多,其中民間借貸債權比較突出,而且融資槓桿普遍偏高,導致企業資產負債率極高。
針對房地產企業不同的情況,陳向科表示,惠州中院堅持依法、合理的原則,指導管理人嚴格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購房業主權益、職工債權、稅收債權、建築工程款、金融抵押擔保債權、民間借貸債權等各類債權衝突問題,依法審慎認定債權順位;引導債權人、債務人、出資人和重整投資人充分協商自主博弈,尋求利益平衡,實現共贏。尤其指導破產管理人制定重整方案或者分配方案時,通過設置小額債權組、明定生存權優先等途徑,切實維護、保障購房業主和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
在選擇恰當的破產程序方面,惠州中院對於具備破產原因的房地產企業,綜合考慮各類因素,正確適用重整程序或清算程序。堅持重整優先,力促企業再生,對於具備重整價值及挽救可能性的企業,儘可能適用重整或和解程序,發揮重整、和解程序的制度價值,運用市場化、法治化途徑及時挽救,努力推動企業再生。在破產清算程序下,儘可能地對破產資產進行整體處置,促進市場資源優化配置,以實現資產價值最大化,提高清償率。目前,惠州已重整成功的房地產企業6家,正在推動重整的房地產企業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