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一些企業生產經營出現暫時性困難,為進一步支持疫情期間企業穩定崗位、促進就業,近日,龍岩市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工作的通知》,明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參加失業保險且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均可申請困難企業穩崗返還。
根據要求,申請企業需要參加失業保險並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上年度未淨裁員率不高於上年末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3.62%)。疫情期間,中小微企業的淨裁員率不高於上年度全國調查失業率的控制目標(5.5%),參保職工30人以下企業的淨裁員率不超過企業參保職工總數的20%。同時,企業生產經營面臨暫時性困難在2020年連續兩個自然季度應徵增值稅銷售額同比下降20%及以上。需要注意的是,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環保政策,信用良好的企業才能申請困難企業穩崗返還。
符合條件的企業,將按照3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每人3000元)的標準,和受影響兩個季度失業保險月平均參保繳費人數進行返還,上不封頂。
龍岩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說,經初步測算,全市有1300多家企業符合穩崗返還的政策,並提醒,企業申請穩崗返還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1月31日,超出時限申請的不再受理。(張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