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江西省委書記、省級總林長劉奇簽發2020年第1號總林長令——《關於開展林長制巡林工作的令》,要求各級林長履職盡責,加強對當前林長制重點工作的巡林督導。
總林長令指出,2020年林長制寫進新《森林法》,實現了林長制工作從“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各地各部門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切實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發展,推動林長制由“全面建立”向“全面見效”轉變,為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提供制度創新。
總林長令要求,要全面落實林長巡林制度,認真履行責任區域內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的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要全力加強森林資源保護,做好森林督查等發現問題的查處整改,減少問題“存量”;嚴厲打擊新增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行為,遏制問題的“增量”;加強森林火災、病蟲害和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等監測防控,提升林業災害防控能力。要切實提升源頭管理水準,繼續優化完善“一長兩員”森林資源源頭網格化管理體系,全面應用林長制巡護資訊系統,探索建立“互聯網+”森林資源即時監控,確保監督管理無盲區、無死角,提升森林資源源頭管理水準。
總林長令強調,要堅決確保濕地候鳥安全,加強日常巡護和排查布控工作,嚴厲打擊破壞濕地、危害候鳥的違法犯罪行為,為候鳥遷徙和越冬提供良好的環境,確保濕地候鳥資源安全。(記者 郭美勤 通訊員 鐘南清 陳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