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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黃山區:掃黑除惡 彰顯檢察擔當

2020-11-18
来源:香港商报网
    “現在休庭!”2020年1月21日,隨著法槌敲響,歷時6天、庭審時間長達70個小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安徽黃山市黃山區首起涉黑案件——被告人林某、楊某民、張某龍等24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庭審終於落下帷幕。黃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陳文忠、李倩、檢察官助理王佳麗走出法院審判大樓,看著滿地霜花感慨道:“太不容易了!”
 
    2019年4月初,以林某、楊某民、張某龍為首的涉嫌開設賭場、強迫交易、尋釁滋事等數罪於一身的犯罪團夥逐步進入警方視野。應公安機關邀請,黃山區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陳文忠提前介入、參與案情研判。在意識到案情重大、可能涉嫌黑惡犯罪後,經院黨組研究決定立即成立了以分管副檢察長陳文忠、第一檢察部主任李倩、檢察官助理王佳麗為成員的辦案組,全程負責該案的提前介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公訴和訴訟監督等工作。

    “辦好案,職業生涯不留遺憾”
 
    “作為一名公訴人,總要辦幾件拿得出手的案子,能辦這起涉黑案,我們應該珍惜這次挑戰和學習的機會,使自己的職業生涯不留遺憾。“陳文忠多次這樣給辦案組成員鼓勁。
 
    作為院領導和本案的主辦檢察官,陳文忠有著數十年的辦案經驗,十幾年前就曾主辦了黃山市首起涉黑案件,本案是他承辦的第二起涉黑案件。在辦案中,他不僅親自審查案件,同時擔負著與公安、法院的協調等各項辦案統籌工作,為該案的順利辦結打下堅實基礎。
 
    檢察官李倩作為第一檢察部主任,有著多年反貪辦案和財務工作經驗,曾辦理“黃山孝為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雲聯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等一系列涉眾型經濟大案要案,在打財斷血、提前介入上經驗豐富。
 
    檢察官助理王佳麗入院多年來一直在偵監、公訴等業務部門輔助辦案,法學理論功底扎實,工作嚴謹且勤於思考。
 
    辦案組成員分工協作、互相配合,僅用45天就完成了整個案件的審查起訴工作,並向黃山區紀委監委移送案件線索1條、向區公安分局發出檢察建議書1份、書面糾正違法通知書1份,在嚴懲黑惡犯罪的同時履行好法律監督職能,用實際行動詮釋檢察人的責任與擔當。

    “24名犯罪嫌疑人、45天審結全案”
 
    “24名犯罪嫌疑人、89冊卷宗、近百起犯罪事實、45天審結全案。”,時隔一年,這樣的戰績依然被同事們津津樂道著,殊不知這樣的成績背後是辦案組成員多少個日夜的不眠不休。
 
    針對涉案人員多、犯罪事實多、審查起訴時間短的實際情況,為了及時準確指控犯罪,不在檢察機關延誤時間,辦案組將審查起訴關口前移,在公安偵查階段即開始同步閱卷,多次與公安機關召開案件討論會,及時就案件偵查取證提出具體意見,幫助完善、鞏固證據鏈條。
 
    辦案組先後會同公安機關召開案件討論會10餘次,就案件證據的收集完善和定性提出大量的補充偵查意見,為後續快訴快審打下了堅實基礎。

    “一個不放過、一個不湊數”
 
    在案件辦理中,辦案組堅持依法辦案,強化證據意識,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和法律適用關,做到既不拔高,也不降格。
 
    案件定性要精准,細節也不能出問題。儘管辦案時間緊、任務重,在審查時也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和疑點,“有一天加班到晚上10點了,在撰寫起訴書犯罪事實部分時,我們對一起開設賭場犯罪地點存在疑問,立馬開著車就去現場核實了。”時隔一年,說起辦案經過,檢察官助理王佳麗依然記憶猶新。近兩萬字的起訴書初稿撰寫完成後,辦案組成員利用兩天的時間逐字逐句進行推敲、核對,做到用詞規範、表述清晰、邏輯嚴謹。

    “19名犯罪嫌疑人主動認罪認罰”
 
    儘管涉案人員眾多、提審任務繁重,辦案組在訊問犯罪嫌疑人時,仍詳細宣傳、告知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法律規定和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政策精神,確保犯罪嫌疑人充分知曉認罪認罰從寬原則及其法律後果,最終有19人主動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認罪認罰適用率達到79%。“值得一提的是,作為主犯之一的王某劍在公安偵查階段一直拒絕配合,數十次的訊問幾乎是零口供。經過反復化解其心理顧慮,充分釋法說理,使其認罪態度發生了巨大轉變。從對抗偵查到主動配合、如實供述,直至認罪認罰,對整個犯罪組織的分化瓦解起到極大促進作用。”回憶案件辦理過程,李倩這樣說道。
 
    2020年6月30日,黃山區人民法院對林某等24人涉黑案件公開宣判,被告人林某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楊某民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妨害作證罪、強迫交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並處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罰金人民幣十二萬元,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張某龍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罰金人民幣四萬元,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2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年六個月至一年二個月緩刑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目前案件處於二審階段。(記者 吳敏 通訊員 陳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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