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粉類食品作為一種常見的日常消費食品,深受廣東消費者的喜愛,但近年來河源、東莞、揭陽等地因食用濕粉類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時有發生,引起社會關注。
執法人員檢查銷售點
1日,廣州市市場監管局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管局關於「濕粉統一查」行動的工作安排,組織開展今年第三次「濕粉統一查」行動。據悉,此次行動為進一步加強濕粉類食品生產經營監管工作,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及時發現並消除由於濕粉類食品生產、流通、銷售供應鏈過長,保存條件不當,超保質期使用等因素造成的食品安全隱患問題,按照「四個最嚴」要求,依法從嚴從快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米酵菌酸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執法人員檢查銷售點
截至目前,在食品生產環節,全市共對濕粉類食品生產加工單位組織突擊檢查92家次,抽檢樣品90批次,不合格0批次,責令改正27家次,責令停產4家,立案查處4宗。在食品經營環節,共檢查農貿市場超1000家次,檢查濕粉銷售者近3000家次,檢查餐飲服務提供者4200餘家次(其中學校食堂超600家次),收繳過期食品25公斤,抽檢樣品48批次,不合格0批次,責令改正6家次,立案查處1宗。
執法人員檢查銷售點
行動中,執法人員分別對食品加工環節的番禺區豐鄉味農產品初加工廠、食品銷售環節的祈福肉菜市場和餐飲環節的潮米果蚝烙餐飲店進行突擊檢查,指導生產加工單位統一密封包裝、規範標籤標識、加強清潔消毒,把好生產源頭關;督促食品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制度、做好散裝食品標識牌、按照規定溫度及條件保存濕粉,全面規範經營行為。
執法人員檢查銷售點
據悉,針對此前行動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市市場監管局立即組織召開全市濕粉類食品生產加工單位集體約談會,指導生產加工單位落實整改工作,全方位防控濕米粉食品安全風險。同時,印發《濕粉類產品標籤要求》《濕粉類產品原料大米驗收及場所清潔消毒管理要求》等,針對椰毒假單胞菌和米酵菌酸的風險,明確對原料碎米驗收和場所清潔的要求,進一步細化對企業配備包裝機、產品名稱字號大小及字體顏色、生產日期標註位置及字體高度、標註危害說明等具體要求,督促各生產加工單位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全面規範生產經營行為。(記者 賴小青 通訊員 穗市監)
溫馨提示
為預防米酵菌酸毒素中毒
廣州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市民選購
濕粉類食品「六個要」
1.渠道要正規
在選購濕粉類食品時,應儘量選擇儲藏條件好、符合衛生要求的正規商場、超市和市場進行購買,尤其是散裝銷售的,要重點查看食品經營者是否證照齊全,食品是否放置在陰涼乾燥處或冷藏貯存。
2.包裝要密封
椰毒假單胞菌在自然界普遍存在,發酵米麵製品製作過程中被椰毒假單胞菌污染後可能會產生致命毒素米酵菌酸,即使高溫煮沸也不能破壞其毒性,人中毒後沒有特效救治藥物,病死率達50%以上。散裝銷售的濕粉相對而言,受污染風險高,微生物繁殖快,消費者購買時難以通過肉眼判斷其質量狀況。密封包裝則可以大大降低濕粉在生產、運輸及銷售環境中被椰毒假單胞菌感染的風險,同時也避免不法商家將「三無」、過期、變質等不安全食品混裝混售,有效減少食用風險。在保質期內和規定儲存條件下,只有未破壞密封包裝的濕粉才能確保質量安全,因此,建議選購密封包裝的濕粉類食品。
3.標籤要齊全
購買食用前要現場查看產品原包裝上的標籤內容是否齊全,包括產品名稱、廠名、廠址、生產許可證號、生產日期、保質期、貯存條件、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等,重點查看「兩期」,即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保質期在24小時內的,生產日期、保質期標註的時間應精確到小時。按照大米佔比含量,全市的濕粉類產品為三大類,統一規範名稱分為:濕米粉、調製濕米粉、澱粉製品,其中濕米粉、調製濕米粉不得添加脫氫乙酸鈉等食品添加劑。
4.食用要趁早
市民購買濕粉後應在保質期內及時烹飪食用。食用前,要注意辨別產品的色澤、氣味和質感等方面,若產品不成型、粘連異常、辨別出酸味等異常味道,應停止食用。發霉食品要及時處理,絕不可沖洗或去除霉變部分後繼續食用,切勿因小失大。
5.保存要低溫
常溫條件下,濕粉因微生物污染導致的食用風險大大增加,暫時存放應儘量置於低溫乾燥、通風、避免陽光直射的環境,或在冰箱冷藏存放,以防止微生物的大量繁殖。
6.就診要及時
米酵菌酸毒素引起的中毒發病急,潛伏期一般為30分鐘至12小時,少數為1至2天。主要表現為上腹部不適、噁心、嘔吐、輕微腹瀉、頭暈、全身無力。重者出現黃疸、肝腫大、皮下出血、嘔血、血尿、少尿、意識不清、煩躁不安、驚厥、抽搐、休克甚至死亡,一般無發熱。如果懷疑發生疑似中毒,應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儘快催吐,排出胃內容物,以減少毒素的吸收和對機體的損傷,並及時送醫院救治,對症治療。
若發現違法生產經營濕米粉類食品的行為,歡迎廣大市民撥打020-12345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