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對新疆開展民族團結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3月23日上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區創建條例》相關情況新聞發佈會。
會上,人大常委會新聞發言人阿依夏木·玉努斯介紹到,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區創建立法工作,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安排部署,研究確定了《條例》框架結構和主要內容。組建《條例》起草工作專班,重點對總則、工作職責、宣傳教育、標準條件和組織保障等難點問題進行深入分析探討,形成了《條例》初稿,徵求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中央有關部門的意見建議,形成了《條例(草案)》。1月18日,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了審議,法制委員會根據常委會會議審議意見、部分代表研讀討論中提出的修改意見和部分立法聯繫點等方面的意見,對草案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後,提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議。
阿依夏木·玉努斯說,《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區創建條例》於2021年2月5日提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議並通過。已於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分總則、工作職責、社會責任、宣傳教育、創建表彰、保障監督、法律和附則,共八章六十三條。
自治區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李娟回答記者提問時說,自治區黨委深入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族團結工作的重要論述,制定《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區創建條例》正是創新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是將新疆關於民族團結進步工作的經驗做法和重要成果,用地方性法規予以固化,對於完整準確貫徹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加強民族團結,鞏固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的群眾基礎,具有重要意義。
新疆作為民族工作大區和民族工作重鎮,堅持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在全國率先提出和實踐「兩個離不開」「四個認同」、馬克思主義「五觀」教育等思想,湧現了騎着毛驢上北京的庫爾班大叔、收養了19個不同民族孤兒的阿尼帕大媽、「白衣聖人」吳登雲等享譽全國的民族團結進步代表,為我國民族工作創造了寶貴財富。
自治區人大民族宗教外事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常委會民族宗教外事華僑工作委員會主任艾力哈孜·別克庫爾曼介紹,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牽頭,民族宗教外事華僑工作委員會會同自治區黨委統戰部、民族事務委員會(宗教事務局)共同組建《條例》起草工作專班,重點對總則、工作職責、宣傳教育、標準條件和組織保障等難點問題進行深入分析探討,反覆斟酌,數易其稿,形成了《條例》(初稿)。2020年4月7日至13日,常委會組成立法調研組赴吐魯番市、博州、烏魯木齊市開展民族團結立法調研,總結提煉近年來我區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廣泛聽取人大代表、各族群眾對立法工作的意見建議。
近年來,新疆創建國家級、自治區級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州(地、市)10個,示範區示範單位105個(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基地14個;國家級、自治區級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單位)1338個(次),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個人2315人(次),形成了全社會爭創民族團結進步模範的良好局面。新疆廣大幹部職工與各族群眾結對認親,辦實事好事2100多萬件,308.9萬人告別貧困。(記者 張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