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記者從四川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四川省全面推行林長制新聞發佈會獲悉,到2021年底,四川省將全面設立省、市、縣、鄉、村五級林長,建立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保護發展森林草原資源責任體系。
四川地處青藏高原東南緣,是長江、黃河上游重要的生態屏障和水源涵養地,屬於全國第二大林區、第五大牧區,林草資源面積佔全省幅員面積的70%以上。經過多年努力,四川省生態狀況持續改善,林地面積3.7億畝、居全國第3位,森林面積2.9億畝、居全國第4位,森林蓄積19億立方米、居全國第3位,森林覆蓋率40%,草原綜合植被蓋度85.8%。但同時,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保護措施不嚴、生態質量不高、災害防控不力、保障能力不足等問題,迫切需要創新體制機制,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林長制在川全面推行,將有力補齊上述短板,推動生態環保工作再上新台階。
四川省林草局黨組書記、局長劉宏葆介紹,隨着近年來都江堰市、古藺縣和松潘縣等地積極探索試點林長製取得較好成效, 6月13日四川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實施《關於全面推行林長制的實施意見》。根據《實施意見》,四川省分級設立林長,省設總林長、副總林長、省級林長,省委書記、省長任總林長,省委專職副書記任副總林長,21個市(州)按行政區域設省級林長。市、縣、鄉三級設林長、副林長,同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任林長,相關負責同志任副林長。村級設林長,由黨組織書記擔任。將自然保護地、國有林場、國有林區等納入林長制範疇,實現全域覆蓋。
並明確了近期、中期、遠期三個階段的主要目標,到2021年底,全面設立省、市、縣、鄉、村五級林長,建立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保護發展森林草原資源責任體系;到2025年,責任體系更加健全,構建起權責明確、監管嚴格、運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森林草原資源保護發展機制;到2035年,責任體系更加完備,基本實現森林草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同時,《實施意見》提出七大任務。一是嚴守生態紅線,嚴格林地、草地、濕地、天然林、古樹名木、生物多樣性等保護,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二是圍繞長江生態廊道建設、黃河上游生態修復、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綠化美化,統籌實施系列生態修復治理工程,打造高品質生活宜居地。三是建立聯防聯治機制,做好森林草原火災和有害生物等涉林涉草自然災害防治,依法打擊破壞林草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四是建設"天空地人"一體化動態監測體系,構建衛星、無人機、瞭望塔、卡口和林長「五位一體」的網絡系統。五是將森林覆蓋率、森林蓄積量、草原綜合植被蓋度、沙化土地治理、濕地保有量、森林草原防滅火等作為重要指標,制定差異化、可量化的目標任務。六是完善生態修復政策措施,深化國有林場林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完善草原承包經營制度,支持組建林草專業合作社參與生態項目建設。七是建立完善財政扶持政策,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健全森林、草原生態補償制度,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記者 郭代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