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公安廳11月1日通報,至目前,該省各級公安機關依法辦理涉疫情行政案件116起,刑事案件11起。
記者了解到,自疫情發生以來,全省各級公安機關依法依規對妨害預防和控制疫情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零容忍、出重拳、嚴打擊」,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維護疫情防控期間社會正常秩序。及時對虛構事實擾亂社會秩序、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阻礙執行職務等違法行為進行核查處置。
會上就蘭州網民何某、隴南成縣某超市經理王某三波疫情謠言進行了通報。據通報,10月22日,蘭州網民何某某在抖音散布「蘭州暫時7天內不轉碼,將根據大規模核酸檢測結果出來後根據檢測結果研判後再確定」的謠言信息,引發大量轉發和猜測,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10月23日8時許,隴南成縣某超市經理王某某以促銷為目的,在抖音平台發布了一條多名群眾準備衝進超市入口搶購特價蔬菜的抖音視頻,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
通報稱何某、王某行為已構成故意擾亂公共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予以治安處罰。(記者寇剛)
頂圖:甘肅省公安廳副廳長李明通報相關情況(任磊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