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蕪湖市人民政府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穩定七大行業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開始執行,此舉旨在幫助批發、零售、住宿、餐飲、道路客運、旅遊、密閉場所文化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有效應對疫情影響,共渡難關,確保全市經濟社會平穩有效運行。
上述《意見》共計13項內容,包括加快涉企資金撥付、實施企業貼息政策、保障企業融資需求、加大稅收減免緩力度、返還企業失業保險費、發放企業穩崗補助、減輕企業繳費負擔、減免市場主體租金、緩解用水用電用氣負擔、支持做好防疫工作、加強平台企業監管、鼓勵汽車及家電消費以及支持外貿出口。
記者查閱該文件發現,蕪湖本次出台的一系列新政策含金量頗高。例如,對企業2022年新增期限為1年及以上的貸款,由相關主管部門確定企業名單並審核後,對其按1年期給予50%最高50萬元貼息補助。
蕪湖市將採取「免報直發」的方式,對疫情期間不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5.5%的中小微企業,按規定最高可返還其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90%。對企業在3月-6月期間購買自用口罩、消毒液、體溫計等疫情防護用品,累計達到5萬元的,按30%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個企業補貼不超過10萬元。
穩崗補貼最高50萬
對在疫情期間保持正常經營,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人數在50人以上,不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5.5%的企業,由相關主管部門確定企業名單並經審核後,給予2000元/人的穩崗補貼(與失業保險費穩崗返還政策不重複享受),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對在蕪湖市備案的汽車銷售企業,4月-6月期間銷售的新能源汽車,給予銷售企業每輛1000元補貼;對在蕪湖市經營的家電銷售企業,4月-6月期間銷售的綠色智能家電,單台銷售3000元以上的,給予銷售商家每台200元補貼。汽車補貼總量5000輛,綠色智能家電補貼總量5萬台,用完即止。
依照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企業可階段性緩繳單位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企業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後,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限不超過6個月。
對企業因疫情原因,導致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對企業因受疫情影響、確有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此外,在減免租金方面,蕪湖對承租國有企業經營性用房或產權為行政事業單位房產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延續免收房屋租金至上半年底,免收房屋租金必須落實到最終承租戶。
當天,蕪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推進「六穩」工作指揮部對外通報:3月31日0-24時,該市無新增確診病例,新增無症狀感染者5例,均在隔離管控區域的人群中發現。
截至3月31日24時,蕪湖全市共有確診病例6例,無症狀感染者51例。以上人員均在定點醫院接受治療和健康監測。(記者 柏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