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水青山需要環保「利劍」守護。近日,安徽省合肥經開區生態環境分局果斷「亮劍」,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對某公司違反環保『三同時』制度且逾期不改正的違法行為依法重罰130萬元。這是合肥經開區目前單筆最高金額的環境行政處罰案件。
「因你單位違反環保『三同時』制度且逾期不改正,現向你單位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請簽收!」日前,在合肥經開區某公司,區生態環境分局執法人員送達行政執法文書。該公司因環境違法逾期不改,被環保部門重罰130萬元!
該公司建設有一條電鍍生產線,生產中產生電鍍廢水,是合肥市重點排污單位。環保部門的環評許可文件中明確要求,企業應當配套建設含重金屬電鍍廢水處理設施,但該公司環保和法律意識淡薄,在污水處理設施尚未建成情況下就投產排污,後被環保部門罰款四十萬元。
早在去年底,合肥經開區生態環境分局複查發現,該公司雖繳納了相關罰款,但違法事實仍然存在,違法行為未得到徹底整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環保部門再次書面責令其限期建設含重金屬電鍍廢水處理設施,並多次上門進行法律宣傳,但始終置若罔聞,以企業效益差、缺少資金為由敷衍整改。(記者 柏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