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委辦公廳印發《湖北省領導幹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和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就禁止領導幹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及有關記錄、報告和責任追究工作作出明確規定。
黨的十八大以來,湖北省委持之以恆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推動反腐敗鬥爭取得壓倒性勝利並全面鞏固發展。但從日常監督和查辦案件特別是查處違規吃喝問題案件情況看,少數領導幹部違規請託辦事、說情打招呼、搞利益勾兌等問題屢禁不絕,干擾公權力秉公行使,損害社會公平公正,容易滋生腐敗,敗壞黨風政風,影響黨的形象,有必要從制度層面立規矩,從實踐層面正風氣,淨化政治生態、優化發展環境。
《辦法》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論述,根據黨中央有關法規要求,對領導幹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的範圍進行了界定,明確了記錄要求、報告方式、處置程序、追責情形及保障措施,着力構建系統完備、保密高效的領導幹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着力強化對領導幹部正確行使權力的監督,對於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縱深推進清廉湖北建設具有重要意義。(陳子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