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加強鎮街規範性文件管理,切實提升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不斷擦亮揭陽現代化建設新征程的「法治名片」,近日,《揭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鎮街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正式出台。據悉,揭陽市成為廣東省首個出台鎮街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制度的地級市。
據介紹,鎮街是基層直面人民群眾行使政府管理職能的主體,與群眾利益息息相關,雖然此前廣東省、揭陽市已出台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文件,但省、市兩級未有出台專門針對鎮街行政規範性文件統一管理方面的文件。《指導意見》由揭陽市司法局組織起草,從管理制度化、程序規範化、制度實體化等方面制訂21條措施,將推進該市鎮街行政規範性文件的管理實現制度化、規範化,填補鎮街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空白,打通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管理的「最後一公里」。
《指導意見》明確了鎮街行政規範性文件的範疇、制定權限和制定程序。《指導意見》不僅規定鎮街制定行政規範性文件在集體審議決定之前由鎮街司法所進行合法性審核之外,還規定在發布前必須報送縣(市、區)司法行政部門統一進行合法性審查,建立了揭陽全市鎮街行政規範性文件發布前經縣(市、區)司法行政部門進行統一合法性審查的制度,確保鎮街行政規範性文件的質量,既解決了鎮街行政規範性文件業務人才緊缺而導致把關不嚴的問題,又進一步提升鎮街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的水平和質量,為揭陽良法善治提供更有效的制度供給。
《指導意見》還加強了對鎮街抽象行政行為的監督,防止鎮街出台不合法政策、濫發行政規範性文件,從源頭上杜絕侵犯人民群眾權利的現象,切實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提升鎮街依法行政的水平,以高質量法治服務保障揭陽高質量發展。(記者 莊志彬 陳彥潔 通訊員 林細武 黃燕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