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記者從贛州市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贛州市科技創新促進條例》經贛州市人大常委會通過,報江西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將於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新聞發布會現場
條例共分為七章三十五條,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章總則。闡述了立法目的和依據、適用範圍、基本原則、政府和部門職責、科協及社會組織職責。
第二章科技創新載體。對打造戰略科技力量、創新載體建設、新型研發機構、示範基地建設等,進行了明確規定。
第三章科學技術研究與成果轉化。對基礎研究、技術攻關、科研項目管理、成果轉化體系建設、跨區域成果轉化、成果轉化促進和激勵措施等,作出了製度性安排。
第四章科技創新主體與人才。明確了企業主體及創新能力提升、科技服務機構、科創飛地、人才引進和培養、青年科技人才等內容。
第五章科技創新環境。對創新環境培育、要素供給保障、應用場景供給、知識產權管理、科技金融、支持企業上市等進行了規定。
第六章保障與監督。對決策會商、財政資金使用和績效管理、科技獎勵、科研誠信體系建設、容錯免責等進行了規範。
第七章附則。明確了條例施行的時間。
近年來,贛州市大力實施科技創新賦能行動,全社會研發投入、高新技術企業、重大創新平臺、高層次人才、科技創新成果等主要指標實現大幅度躍升。隨著科技創新工作的深入推進,該市在科技創新工作機製、創新資源支撐和科技力量整合等方面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迫切需要製定出臺一部地方性法規,為長效推進科技創新促進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條例堅持創新在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突出目標導向,發揮中國科學院贛江創新研究院、中國稀土集團等重大創新平臺作用,打造戰略科技力量;突出圍繞贛州市「7510」行動計劃,強化科研攻關,促進成果轉化;突出科創飛地建設,激發主體活力,集聚人才資源等。通過條例的有效施行將為贛州市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發展新質生產力,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建設高素質科技人才隊伍,推進贛州建設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革命老區高質量發展示範區建設貢獻法治力量。(記者 林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