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蕪湖市正式發布《蕪湖市公園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旨在促進城市公園事業的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改善城市生態和人居環境。該《辦法》將於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蕪湖市公園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提供了全面而具體的法治保障。
統一標準規範行為
隨着城市化進程的加速,蕪湖市公園的數量和規模不斷擴大,成為市民休閒娛樂的重要場所。然而,此前各公園在管理上存在差異,管理水平參差不齊,缺乏統一的管理標準和規範。為了解決這一問題,《辦法》的出台統一了管理標準,規範了管理行為,旨在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休閒生活需求。
《辦法》共五章三十六條,涵蓋了總則、規劃與建設、管理與保護、法律責任及附則等多個方面。其中,明確了立法目的、適用範圍、職責分工等關鍵內容,為公園的規劃、建設、驗收、管養等提供了全流程的支撐。特別是針對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地質公園等特殊類型公園,若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已有規定,則從其規定,確保了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在規劃與建設方面,《辦法》要求市、縣(市)區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依據綠地系統規劃,合理設置各類公園,形成完善的公園休閒健身體系。同時,明確了公園建設的具體要求,包括符合歷史人文、自然保護、防災避險等標準,與周邊基礎設施相協調,以及口袋公園按「十一個有」標準建設等。這些規定旨在提升公園的整體建設水平和服務質量,為市民提供更加舒適、便捷的休閒空間。
管理與保護方面,《辦法》規定了公園管理機構負責制定管理措施和技術規範,建立管理體系,及時處理投訴舉報。同時,明確了安全管理、環境管理等相關要求,確保公園的安全運行和良好環境。特別是針對破壞公園設施、侵佔公園綠地、破壞公園環境等行為,《辦法》明確了法律責任,對相關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追究責任。
創新舉措不乏亮點
值得一提的是,《辦法》在創新舉措方面也有不少亮點。首先,明確了城市公園的公益性城市基礎設施屬性,保障了公眾的免費使用權益,防止了公園的過度商業化開發或私人侵佔。其次,細化了口袋公園的規劃建設與管理體系,提出了「十一個有」建設標準,並鼓勵社區、單位和個人參與公園管理,共同保障口袋公園的運行平穩有序。此外,《辦法》還明確要求建立健全公園安全管理制度和公眾參與監督機制,提升安全管理的智能化水平,確保公園管理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
為了確保《辦法》的貫徹執行,蕪湖市城管局將牽頭組織各區、開發區、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抓好落實工作。同時,將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社會公眾對《辦法》的知曉率,並督促各公園管理單位按照《辦法》規範公園運營管理。
此次《蕪湖市公園管理辦法》的出台和實施,不僅為蕪湖市公園的規範化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更為推動城市公園事業的高質量發展注入了新的動力。未來,蕪湖市將繼續致力於提升城市公園的建設和管理水平,為市民創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環境。(記者 柏永 通訊員 吳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