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中證監會昨晚發布消息稱,近日,中證監與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北京高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及高盛亞洲和高華證券的相關工作人員等9名行政和解申請人達成行政和解協議。申請人已履行行政和解協議規定的義務,交納行政和解金1.5億元人民幣,並採取必要措施加強相關公司的內控管理,中證監依規終止調查、審理。
該案是中證監自2015年開展行政和解試點以來的首次實踐應用。業界表示,行政和解制度是在借鑒境外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內地行政執法體制作出的重大制度創新,為全面提升執法能力水平提供了新的路徑選擇。行政和解有利於提高執法效率、儘快恢復市場秩序,是一種較好兼顧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新型綜合執法方式。該案開創行政和解的實踐先河,為完善行政和解制度提供很好的研究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