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谷歌打算支付1300萬美元(約1億港元),結束其2010年因提供真實街景服務而涉嫌侵犯個人隱私的一起集體訴訟。
據彭博社報道,辯控雙方達成和解須獲得三藩市聯邦上訴法院一名法官批准。早前遞交的和解文件顯示,大約20名提起集體訴訟的原告可獲得賠償金,但個人信息遭谷歌截取的WiFi擁有者不會獲得賠償。原告律師解釋,這是因為事發將近10年前,現在難以從谷歌隨機截取的數據中辨明哪些人受到影響。
作為和解條件,谷歌同意銷毀全部已獲取數據,同時指導民眾在互聯網場合保護隱私。按照彭博社的說法,賠償金額「適度」,符合近10年谷歌、fb等互聯網巨頭為了結侵犯隱私糾紛所付賠償金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