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苟晶連續兩年被冒名頂替上學」事件近日在網絡上持續發酵,對此,山東省紀委監委機關、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等部門單位6月24日組成工作專班,與有關單位一起,對此進行了調查核實,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昨日通報該事件處理結果。
根據調查,苟晶1997年高考成績達到濟寧市中專(理科)委培錄取分數線,但本人未填報志願,其個人身份、高考成績等被邱小慧冒用。苟晶1998年高考成績達到濟寧市中專(理科)統招錄取分數線,本人填報志願並服從調劑,被錄取到湖北黃岡水利電力學校上學,係按程序正常錄取,不存在其當年被他人冒名頂替上學問題。
1997年,苟晶個人身份、高考成績等被邱小慧冒用,係邱小慧父親、苟晶所在學校教師邱印林在苟晶不知情的情況下,對其當年的學生檔案進行塗改,以她的名義填報志願。同年9月,邱小慧以苟晶之名被北京煤炭工業學校錄取,而邱印林再次為苟晶偽造了學生檔案,使復讀的苟晶可以繼續參加1998年高考。
目前,邱小慧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開除,邱印林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公安機關已對二人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時任兗州市王因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的邱印水等兩人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另有11名涉及該事件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昨日下午,苟晶在其微博表示,還在仔細研究核對通報,但對於1998年的一系列問題還有不少疑問,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再將1998年的問題詳實調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