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事講場】攬炒派鼓煽「投白票」違法
浙江省政協特邀代表、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季霆剛
法國是西方公認的民主國家,自1789年法國大革命起,法國逐步穩固了其獨特的民主政體,但法國到現時為止仍保留了一百多年前選舉中不計算白票的制度。1852年2月,拿破崙頒布了一項帝國令,法國堅決反對承認空白票。2014年,一項新法律最終允許對空白票計數,並將其與有效票或無效票分開,但在總票數中仍然沒有權重。因此,它們與棄權一樣無效。在法國,棄權長期以來被認為是應受道德上譴責的。就是說,雖然在法國投票不是強制性的,但作出選擇是強制性的。在西方政體,不計算白票不是一件新鮮事。
根據人大常委會修改後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有條文明確指出,特區政府要採取措施依法規管選舉操縱及破壞行為,認為市民個人可以選擇投票或不投票。在香港有人鼓吹「投白票」沒有意義。「投白票」的結果只是一堆廢票,外界不會明白這些投白票的人之原意,到底是反對選舉制度、反對一個或其他候選人、反對一個或其他候選人政綱、對政府不滿、對特定的立法不滿,還只是純粹不願意作出決定。
外界不會明白這種「投白票」的人,只有投票人自己才心知,計算出來的白票總數只是一個解讀不少但不被在乎的數字,攬炒派明知故犯,仍鼓煽人「投白票」,以為選舉結果中計算出來的白票就等於支援他們,這是一種對選舉幼稚的干擾。攬炒派對完善選舉制度有所不滿,原因是這項制度將香港由亂變為良政善治,將攬炒派、反華反共、「港獨」亂港分子排除在參選之列。如果把鼓煽人去「投白票」、將廢票的總和等同支持攬炒派更是用心惡毒。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把反中亂港分子排除在香港特區管治架構之外,將香港特區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反中亂港分子一旦將「白票」解讀為支持自己,等同在選舉中進行反向政治操作,再度挑起紛爭,將完善選舉制度的立法原意嚴重扭曲。
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第三款訂明:「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進行操控、破壞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屬犯罪行為;攬炒派鼓煽人「投白票」是為了製造在選票上有另類「選擇」,是欲告訴選民,選票以外仍有其他所謂的「選項」,是攬炒派混淆視聽的伎倆,是破壞選舉的行徑。選舉的結果只有當選和落選,鼓吹其他人去另闢選項就是干擾選舉制度和選舉法。政府早前亦表示,為了規管選舉行為,將建議在《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加入條文,新引入一項與選舉有關的非法行為,禁止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
操控選舉、干擾選舉是攬炒派的一貫做法。綜觀歷史,「風雲計劃」「雷動計劃」「初選」都是主要針對地區直選或部分功能界別「策略地投票」,如今攬炒派已無資格入局,以下策企圖製造出類似「公投」假象,把「投白票」總數說成是支持自己的人數,不難推斷他們日後有機會以「投白票」操作反對香港國安法、反對人大決定等議題。
攬炒派鼓吹「投白票」意圖製造選票外的「選擇」,製造「公投」假象,目的就是破壞特區的正常選舉流程,分散選民焦點,用心不良,而且觸犯法律,特區政府應堅決予以打擊,令未來有順暢之選舉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