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馮仁樂報道:特區政府昨日宣布調整已接種新冠疫苗人士的檢疫安排。在不涉及N501Y變異病毒株的情況下,密切接觸者只要完成接種疫苗並相隔14日後,同時在聚合?連鎖反應檢測(PCR測試)呈陰性及血清抗體測試呈陽性,檢疫期可減至7日,並且容許家居檢疫。至於涉及N501Y變異病毒株時,已完成接種疫苗人士在3次PCR測試呈陰性,同時在血清抗體測試呈陽性,入住檢疫中心時間可減至14日。此外,自5月12日凌晨起,除來自極高、甚高風險地區的來港人士外,其他人士皆可縮短強制檢疫期。
變種病毒暫未社區大爆發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食物及衛生局常任秘書長(衛生)陳松青、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總監林文健昨日就最新檢疫安排舉行記者會。陳肇始表示,當局大致追蹤到變種病毒傳播鏈,暫時無發現變種病毒在社區大規模爆發,故她認為未來可以更精準調校檢疫政策,不需要全幢居民送檢。根據專家及衛生防護中心轄下科學委員會建議,完成接種疫苗並已相隔14日的人士,若被列為患者的緊密接觸者,可獲安排較短的檢疫期。
在新安排下,不涉及N501Y變異病毒株的密切接觸者,只要完成接種疫苗並相隔14日後,在入住檢疫中心首日所進行的呼吸道樣本PCR測試呈陰性,同時在入住檢疫中心後進行的血清抗體測試中呈陽性,檢疫期可由14日減至7日,並且容許家居檢疫。在家居檢疫期間,在與確診個案最後接觸日起計的第5日,須進行深喉唾液樣本測試。完成7日檢疫後,須繼續進行7日自我監察,並於第12日於社區檢測中心進行強制檢測。
在涉及N501Y變異病毒株時,密切接觸者原先須入住檢疫中心,現時他們如完成接種疫苗並相隔14日後,在入住檢疫中心的首日,以及與確診個案最後接觸日起計的第7日和第12日,進行的PCR測試中呈陰性,同時在血清抗體測試呈陽性,強制檢疫期可由21日縮短至14日,然後再進行7日自我監察,並須於第19日在社區檢測中心進行強制檢測。
曾感染新冠肺炎的人士,在出院後9個月內,由於體內仍有抗體,相當於已接種2劑疫苗;至於感染超過9個月的人士,需要再補打一劑疫苗,才等同於已打2劑疫苗。
正接受21天檢疫陰性人士可離營
自本港錄得社區出現變種病毒個案後,多幢大廈的居民已被送往檢疫中心接受21日強制檢疫。林文健表示,首宗個案涉及的佐敦伯嘉士大廈,居民在完成21日檢疫後,全部呈陰性,因此認為可調整檢疫安排。在新安排下,因大廈出現變種病毒而正在接受強制檢疫的居民,若在最新檢測結果呈陰性,可以離開檢疫中心,但他們回到居所後,仍須在進入檢疫中心計起的第3、7、12及19日接受強制檢測,並在餘下時間做自我監測。政府將會按先後次序,安排他們有序離開檢疫中心。
至於已接種疫苗的來港人士,則可因應出發國家或地區的風險,調整抵港後的強制檢疫期。陳松青表示,當局經審視後,認為現時有空間按「疫苗氣泡」調整強制檢疫安排。
低風險區來港者檢疫減至7日
在新安排下,5月12日凌晨起,低風險組別(包括澳洲、新西蘭、新加坡等)的訪港人士,入住指定酒店的強制檢疫期由14日縮短至7日,然後進行7日自我監測,並於到港第12及19日接受強制檢測;中及高風險組別強制檢疫期由21日縮短至14日,然後進行7日自我監測,並在第19及26日接受強制檢測;甚高及極高風險組別,檢疫安排不變。此外,來自內地、澳門及台灣且已接種新冠疫苗的來港人士,若非循「回港易」回港,家居檢疫期由14日減至7日,再加7日自我監察,及在抵港後第12日接受強制檢測。
港大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良昨早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目前強制檢測已有風險評估,若完全無差別將全部居民送往檢疫21日,不考慮最後接觸源頭時間,並非科學為本的方法,對低風險及非緊密接觸者有不合理之處。他認為政府在處理檢疫時,應按可操作性及風險評估,而非用零風險方法去處理所有涉及暴露於病毒的情況,他個人認為只要將高風險時段的高風險人士送往檢疫已經好穩妥。
深圳重新實施檢疫「14+7」政策
另一方面,因應香港及外圍疫情變化,深圳市政府近日重新實施檢疫「14+7」政策。通知稱,對香港入境人士嚴格執行14日隔離,其後須再進行7日社區健康監測,並在第2及第7日進行核酸檢測;若發現陽性個案,應盡早展開基因排序,確定是否涉及變種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