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立法會議員 梁志祥
特區政府日前宣布,將會破天荒以公帑購入奧運會的電視轉播權,並交予本地五間免費和收費電視台播放,而港台可播放商業電視台提供的精華片段。今年夏天,只要疫情受控,東京奧運最終成功舉行,全港市民都可收看賽事,為國家和香港運動員打氣。
筆者認為,由政府購入奧運轉播權是值得肯定的「多贏方案」。在本地經濟低迷和東奧會否因疫情而取消尚不確定等負面因素籠罩下,商業電視台對轉播權意興闌珊。在政府購入奧運會的電視轉播權後,電視台則只須承擔有關製作費用,令電視台更有報道奧運的意願;轉播權交予五間電視台播出,避免「一台獨佔」,不同電視台的報道內容和包裝手法也會有所不同,既保障了市民收視的權益,又可為觀眾提供不同角度的報道;港隊在東奧已取得超過30項賽事的「入場券」,政府主動購入轉播權對港隊運動員也可起到激勵作用。
過去幾年,多場備受港人關注的國際賽事,都因轉播費及電視台之間的商業競爭而出現轉播權爭議。特區政府雖多以「尊重商業決定」為由不介入體育賽事轉播權爭議,但在必要時採取行動亦非無先例可循。2012年倫敦奧運,香港地區的「獨家轉播權」首次由收費電視購得,變相剝奪了非付費電視用戶收看奧運的權利。其後在政府協調下,無綫、亞視和有線達成協議,化解風波。是次政府直接購入東奧轉播權,可以說是更近了一步。如果效果理想,在未來的奧運、亞運等港隊有份參與以及港人高度關注的賽事中,政府應積極考慮複製今次的做法。
此外,政府應考慮更多措施,將公帑的效益發揮至最高。例如,政府可在合約中要求電視台製作更多奧運相關節目,如探訪選手村等,拉近選手和市民的距離;康文署亦可在做足防疫措施的情況下,在社區舉辦與奧運相關的活動,如全民運動會等,營造關注奧運氛圍的同時,亦可藉機推廣本地體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