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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名家指點】將爛蘋果丟進垃圾桶
2021-06-22 00:07    香港商报
 

 鄭赤琰

 將一個爛蘋果從箱子裏撿出來丟進垃圾桶,那是很有必要的,否則以爛傳爛,其他的蘋果早晚也無可倖免。

 日前特區警務處採取果決行動,派出百餘名警察,展開全面查檢壹傳媒集團總部暨《蘋果日報》報社,目標是搜查有關該媒體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證據。在此行動中,除了查抄文件證據外,《蘋果日報》5名高層包括總編輯與副社長等,都被警方拘捕,據保安局局長在招待記者會上透露,《蘋果日報》被拘捕的5名高層將會以觸犯國安法而被起訴,至於警方同時查封該媒體1800萬元資產,也是以「黑錢」等不當用途而被扣押。保安局局長特別強調,扣押與查封媒體人員與資金,與新聞自由無涉,正如一般市民不犯法何怕警察抓人。新聞自由是合法經營媒體的自由,有人想借新聞自由來做擋箭牌,進行觸犯國家安全的種種惡行,他們理應受到懲罰。至於其他媒體如何看待這次的拘捕行動,除了提醒警方小心處理以免波及無辜外,他們所能做的,是要提高警惕,拿「爛蘋果」為借鑑,不要以為嘩眾取寵與勾結外力,便可大發「國難財」。只要媒體界知法守法,便可從「爛蘋果」身上汲取不少反面教材。

 2019年修例風波中,「爛蘋果」的出位行為是用封面全版號召市民參與;在「黑暴」期間,更是處處聲援暴徒,與警方為敵。本來媒體的責任是客觀報道事件,而不是為事件作號召。類似這樣的「新聞製作」行為,在該媒體上層出不窮。「爛蘋果」現在的處境是合理的下場。

 大家應該早已獲悉「爛蘋果」的老闆請一名美國人出任他的「顧問」,通過他簽發不少支票,用以支援「反中亂港」知名人士,這種做法引起非議的是收款人竟然將支票存入自己的私人銀行戶口,當中有人公職在身,如此收入本應依法交回他們的機構,否則便犯了「私吞」的罪名。作為媒體機構,出錢出力參與政治行動,其新聞工作的動機何在?早已引起非議,這次「爛蘋果」被警方用國安法起訴,當有了判決後,自當還社會一個公道,一般傳媒自可放心享有他們的「新聞自由」,不必無端猜疑。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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