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凍結資產 助遏禍港敗行
全國政協委員、立法會議員 梁志祥
早前,特區政府執法部分根據香港國安法,凍結壹傳媒大股東黎智英持有的逾七成壹傳媒有限公司的股份,以及其名下多間公司於本港的財產。
有外媒旋即炒作相關措施削弱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云云,惟特區政府依法辦事,有人還揣明白裝糊塗,搬出「國際金融中心」、「新聞自由」等來作擋箭牌,實在貽笑大方。
香港國安法的實施,讓大多數市民從社會安定、安居樂業等方面,切實感受到法例實施的好處。事實上,保障國家安全不單是香港的事,堵塞了香港在國家安全上的漏洞,也能令全國14億人民的安全得到保障。
根據香港國安法,倘特區政府有合理理由懷疑某些資產屬於危害國家安全相關財產,即可發出凍結通知,以防範和制止相關罪行。特區政府依法處理黎智英的個案,完全合情合法合理,彰顯了當局依法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決心,也鞏固了香港的法治基礎。
6月17日保安局再次引用國安法,凍結《蘋果日報》3間公司合共1800萬元資產。壹傳媒董事會傾向將《蘋果日報》停止運營,如果董事會決定停運,最快會在星期六凌晨停止更新網上新聞,同日出版最後一份《蘋果日報》。停運決定的死線定於本周五決定。
儘管有人又搬出「新聞自由被打壓」的歪理來恫嚇香港人,但必須重申,沒有人可以凌駕於法治,新聞界也一樣要守法。多年來,黎智英操控傳媒工具亂港,懲罰性賠償猶如「製作成本」,刊登道歉啟事是家常便飯,最終輸的只有香港人。可幸國安法把香港撥亂反正,如今有人還要垂死掙扎,轉移視線,把責任諉過特區政府嚴正執法,理性務實的香港人還會相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