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華為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引渡案於6月29日在位於溫哥華的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再次開庭,以討論法庭應否將孟晚舟辯護團隊獲得的香港匯豐銀行文件接納為新證據。
這些文件包括香港匯豐銀行的電子郵件和其他記錄文件。孟晚舟的辯護團隊認為,這些文件能夠表明,沒有證據證明匯豐銀行曾被欺詐;孟並未向?豐銀行高管隱瞞華為公司與星通公司(Skycom)的關係,以及在伊朗的相關業務;?豐的內部風險評估是在了解實情的基礎上進行的,其聲譽風險也是在銀行高管知情的情形下進行管理的。
孟方認為,這些文件可證明美方向加方提供的案件記錄具有虛假性和誤導性。案件記錄則是加方法庭裁定是否引渡的依據。今年4月中旬,香港的法院頒令許可孟方從香港匯豐銀行獲取相關文件。不過,?豐要求孟方須「盡合理努力」不公開機密信息。孟方於6月中旬向法庭申請禁止公開?豐提供的文件。但主審法官日前駁回了孟方申請。這意味?,這些文件若被法庭接納為證據,它們在計劃於8月上旬舉行的引渡案定案階段庭審中將可以全部或部分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