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指出,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特惠補償款項上限,25年來未有調整,要求政府盡快檢討並最少按工資水平變動,提升各項特惠款項的補償上限,建議政府調整欠薪特惠款項上限至76000元。
工聯會表示,政府的失業和就業不足率統計並未能完全反映就業情況。隨着就業形態和薪酬結構的變化,炒散、自僱、自由工作者等零散工日益增多,放無薪假、停薪留職亦較為普遍,有些行業如批發零售,即使有工開但因收入與營業額掛,收入普遍大減30%,因失業或收入減少而破產的個案大幅度增加,生活困難,家庭糾紛增多。破欠基金部分特惠款項金額上限25年未有調整,加上申索時間長達1至2年,導致工友未能及時得到足額補償,是極之不合理和不公道,促政府積極調整安排。
工聯會指,目前破欠基金中的欠薪項目的特惠款項上限只有36000元,並最多支付4個月欠薪。當僱員遭遇欠薪時間較長時,金額往往超過破欠基金的索償上限。工聯會建議,參考2020年工資中位數19000元的4倍,即76000元為參考;其他特惠款項,如代通知金、遣散費、未放年假及法定假期薪酬,則按工資水平變動調整。其他建議還包括,檢討目前勞資審裁處、申請法援及破欠基金的程序,研究縮減工友的申請時間,讓工友盡快取得救命錢;要求當局因應失業工友特別情況,盡快批出法援。(記者馮仁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