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話題】從疫情防控看中國的制度優勢
政賢力量青年時事評論員梁容剛
中國和印度同面對來勢洶洶的新冠疫情,兩國情況卻截然不同:中國早前只有零星輸入個案,經濟上已全面復工復產;印度感染人數於5月初持續創新高,至今患者總數超過3000萬,多地醫療系統幾近崩潰。中印是全球人口第一及第二大國,國家領土面積處於前十位,兩國皆為新興發展中國家,幅員遼闊、人口眾多,但中央地方關係有所不同,能否看到兩地制度在應對疫情下的優劣?
英國1857年從東印度公司手中接管印度後,英國在對印度實施了90年的殖民統治中採用了分治法(divide and rule)。印度國土被分為眾多地方邦,並被賦予了較高的自治權。此制度在1947年印度獨立後遺留下來,形成現今的聯邦制政體。而在地方政權產生法上,印度作為「全球最大的民主國家」,制度上套用的是投票民主制。綜合而言,印度現時地方治理採用的制度為直接民主下的聯邦制,但此制度卻在疫情第二波爆發中暴露出致命的漏洞。
首先,因為印度通過直接投票產生地方政權,地方上的自治權爭奪應運而生。由於地方傳統及歷史性的利益交錯,地方選舉除了導致傳統政黨的比拼,更會受背後各地方利益集團的影響。同時,各個政黨的競爭更有機會產生民選官員執政黨與中央執政黨對立的局面。比如第二波疫情爆發之際,由反對黨把持的馬哈拉施特邦和恰蒂斯加爾邦同時指摘中央政府分配疫苗不足,抗疫效率低下。此舉引發由印度人民黨代表的中央政府反擊,指地方政府在混淆民眾視聽,試圖轉移地方官員抗疫不力的事實。此類黨爭頻生,難保施政質素,更遑論上下一心抗擊疫情。
與之相反,中國為單一制,中央將權力適度下放地方政府,同時對地方治理作統籌與調整。中央政府能直接向地方官員問責,能適時替換「不作為者」。如在第一波疫情下,湖北的「一問三不知」官員被撤職之例,便能有效確保地方官員施政質素。而中國制度下,地方官員的執行力能有效配合中央政府的決策,達至功效最大化。此特質體現在第一波疫情過後,各地按需即時籌備的大規模檢測。即使只發現零星病例,各地的地方官員均按中央指令,執行市內全民檢測。在青島、大連等地,此舉成功將疫情撲滅,避免了像印度般的災難性大爆發。由此可見,相比起印度的聯邦制,中國的單一制有效減少地方執行與中央政策之間的衝突,大幅提升了地方官員的執行力。
是次肆虐全球的新冠疫情中,中國政治制度的確發揮了地方官員高度執行力,更能達至地方與中央決策的高度配合,中國抗疫取得的決定性成就在與再次陷入疫情爆發困局的印度作橫向比較之時,恰恰反映了中國制度的優勢。世界上沒有最佳的制度,只有最合適的制度,制度必須因時制宜,對症下藥,方可達到善治良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