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中辦、國辦印發《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簡稱《意見》),這份《意見》是內地資本市場歷史上首個由中辦、國辦聯合印發的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專門文件。此後,中國證監會就意見落實召開全面部署會議,明確嚴打偽市值管理、操縱股價和內幕交易。緊跟着,中紀委重磅發聲,對證監會證券發行註冊全業務鏈條專項監督檢查,深挖腐敗。受訪專家表示,將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升至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高度,可謂史無前例。此舉還將為擴大直接融資鋪路,讓長線資本能安全進入市場。
打擊犯罪更重合力
中泰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向本報記者表示,在他的印象中,關於證券市場方面的文件,一般都由中國證監會發出,過去最高層級也就到國務院部委層面。這次由中辦和國辦聯合發出,而且與過去的「鼓勵」或「促進」類文件不同,抬頭就是「嚴打」,是全方位加強證券監管執法的綱領性文件。此舉意味着,在國內外環境異常複雜的大背景下,更要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國泰君安分析師認為,由於是由中辦和國辦聯合下發文件,與以往打擊證券犯罪不同的是,強調了跨部門協作,合力打擊的力度和範圍都有較大拓展。以往,中國證監會已就嚴打偽市值管理和打擊場外配資與公安部展開合作。此次意見更進一步,提出成立打擊資本市場違法活動協調工作小組,配合最高人民檢察院建立派駐檢察的工作機制。
對於過往辦案過程中所遇到的地方阻力問題,《意見》明確,要加強中國證監會與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之間的信息互通和執法合作,研究建立資本市場重大違法案件內部通報制度,推動高效查辦案件。李迅雷表示,《意見》的目的是為了維護資本市場的穩定,為此還要「強化地方屬地責任」,這是過去僅靠證監會系統難以做到的。
《意見》還提出,在證券交易場所、期貨交易所所在地深圳、上海等部分地市的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設立證券犯罪辦案、審判基地。在意見公布後,中紀委也馬上發聲,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證監會紀檢監察組將深挖風險事件背後的腐敗問題,對證監會證券發行註冊全業務鏈條公權力運行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凈化政治生態和資本市場生態。業內人士表示,這些舉措將加快行業違法案件的辦案和審判的速度和效率,有助於提高事前事後事中的監管力度,這些改革是適應市場變化的趨勢性改變。
違法成本大幅提高
中國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較長一段時間以來,由於A股制度建設存在短板,證券違法犯罪成本較低。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呈高發態勢,發生了諸如康得新、康美葯業等惡性案件。易會滿強調,證監會將會同公安機關堅決打擊「偽市值管理」等違法行為,切實凈化市場生態。
業內人士表示,2019年新修訂的證券法已提高了違法成本,中國證監會近期發布的數據顯示,2020年以來罰沒金額超過50億元。《意見》的出台,將進一步提高違法成本的門檻。《意見》提出,貫徹實施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新證券法,同步修改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完善相關刑事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加快制定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新三板市場監督管理條例、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實施辦法等配套法規制度,大幅提高違法違規成本。《意見》同時明確,要修改因虛假陳述引發民事賠償的有關司法解釋,取消民事賠償訴訟的前置程序。
另外,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工作也在加快推進,期貨法草案已經全國人大常委會一讀審議;私募基金條例即將提交審議。中大期貨副總經理景川對記者表示,期貨法的出台將彌補中國證券期貨市場監管制度上的空白,一些諸如配資、囤積、控制交割、惡性棄倉、境內外勾結以及利用規則漏洞進行不正當交易的行為均將在法律範圍內被懲戒處罰,犯罪成本也將大大提高。正在加快制定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將對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實行差異化監管,加大對私募領域非法集資、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侵佔或挪用基金財產等行為的刑事打擊力度。
分析師表示,此次《意見》的出台和落實,將會實現行政處罰、民事責任和刑事追責多元並舉,同時注重證券執法的成本與收益考慮,結合行政和解和代表人訴訟等方式加大證券違法行為人的各類違法成本,通過「罰一批、賠一批、懲一批」的重大影響案例,扭轉目前證券違法行為「收益高於成本」的不正常局面。
跨境監管壓實責任
財經專家賀宛男表示,《意見》中所稱的「經濟金融環境發生深刻變化」,重點表現在「加強跨境監管合作」,「完善數據安全、跨境數據流動、涉密信息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壓實境外上市公司信息安全主體責任」。她認為,這是將打擊證券違法升至前所未有高度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加快完善現代監管體系的必要之舉。
景川也表示,在中國資本市場高水準雙向開放新形勢下,對提升跨境監管執法能力、保障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意見》出台後,對於持續加強跨境監管合作,嚴厲打擊利用境外業務掩飾財務造假規避監管調查的行為,強化信息披露的嚴肅性都將起到積極作用。
現實中,跨境監管執法協作面臨着諸多挑戰,迫切需要高層級的專門文件統籌解決相關問題。《意見》明確,要加強中概股監管,切實採取措施做好中概股公司風險及突發情況應對,推進相關監管制度體系建設。修改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明確境內行業主管和監管部門職責,加強跨部門監管協同。
中金分析師表示,由於目前美國已通過《外國公司問責法案》,涉及紅籌企業或中概股的已上市公司,面臨在美國場內證券交易所退市的風險。因此,現實且理性的跨境監管合作,將有助於減少這類政策導致的風險。未來資本市場的跨境監管合作,應該是雙向、互惠而非單邊、自利的監管安排。境外紅籌上市公司,不僅要受到境外上市地所在國的法律管轄,還應受到中國證券監管機關或其他監管部門的長臂管轄,從而更好地消除跨境資本流動過程中的信息披露盲點,提升紅籌股或中概股企業的信息披露質量,消除可能的跨境監管套利行為。
堅決防止違法「造富」
在近期舉行的一次論壇上,中國政法大學資本金融研究院院長劉紀鵬一席話引發軒然大波,他表示,中國內地股市是「30年來,中國改革發展中貧富懸殊最大、缺少公平正義最明顯的市場」。他認為,需從二級市場上主要對莊家操作市場的監管,轉移到對莊家的監管以及對大股東、高管等內部人的防控並重上來。要從源頭抓起,就必須從大股東、內部人賺錢而股民賠錢這一基本事實出發,糾正內地股市指導思想上的偏差。
他的這番講話,也正暗合了中證監近期提出的嚴把資本市場入口關,堅決防止資本無序擴張,防範少數人利用資本市場違法違規「造富」。數據顯示,大股東從股市抽血相當嚴重,劉紀鵬表示,2020年IPO 396家,融資4700億元,這一年,大股東減持資金6660億元;2019年前10個月IPO 203家,融資2532億元,該年同期,股東減持總資金達6233億元。
《意見》提出,從嚴、從快、從重查處欺詐發行、虛假陳述、內幕交易等重大案件,加大對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管的追責力度。業內人士表示,此舉已邁開還市場公平正義的第一步。劉紀鵬認為,需從財富分配入手,建立一個公平正義的股市。他甚至建議,在一級市場上把第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壓到30%以下,二級市場上不能讓大股東在任意點位減持,應要求大股東預設可流通的底價。股價上漲在什麼點位上,大股東不達這一股價水平,自願不減持。「只有解放了為中國資本市場做出卓越貢獻的投資人(股民),大股東才應最後解放自己。」
7月16日,易會滿在講授專題黨課時強調,要堅定不移站穩資本市場監管的人民立場。落實中辦、國辦《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加快推動健全證券執法司法體制機制,有序推進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常態化等工作,持續健全立體有機的投保體系。把好資本市場入口關,加強與有關方面的監管協作,堅決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和違法違規「造富」。(記者 童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