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松傑
成立19年的反中亂港組織民間人權陣線(民陣)發表聲明宣布解散,約160萬港元資產會由民陣資產託管團體捐予其他團體。
民陣解散的消息可謂大快人心,對一眾愛國者來說可謂天大喜訊。2002年成立的民陣,由反中亂港團體及政團組成,多年來作為「大台」舉辦不同遊行示威,包括2003年「七一」遊行、反高鐵、雨傘運動、修例風波期間的多場遊行及「流水式集會」,其惡行已「揚名天下」。
隨着香港國安法落實,筆者已多次質疑該「大台」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以及違反社團條例,政府應執法取締。多個團體近月已陸續退出民陣,它難逃命運終結,加上近日《蘋果日報》執笠、教協解散等多個消息,令民陣作賊心虛急急解散逃亡。民陣解散振奮民心,但筆者認為天網恢恢,犯法始終是犯法,不能因為解散就可以免除刑事責任,任何組織或個人犯法也必須要付出代價。
民陣過去一直勾結外國勢力搗亂香港,亦曾被揭發資金去向不明,無穩定戶口,僅借用當時的成員團體戶口處理資金,而戶口持有人更有洗黑錢嫌疑,加上多年舉行「七一」遊行累積獲得款項或逾500萬港元,捐款去向未明、財政管理成疑,資金或涉外部勢力,也涉違香港國安法,政府理應要追究到底。另外筆者質疑民陣現在聲稱剩下160萬港元資金,為何這麼少?促請政府調查其資金的運用情況、存款銀行以及合作之團體。硬要硬到底,如有違法必須火速執法,決不能讓這些反中亂港之徒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