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偷渡案中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法律助理陳梓華,被控串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黎智英私人助手Mark Herman Simon等人,透過「重光團隊」作為平台,請求外國制裁香港。昨日,2人於高等法院原訟庭一同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方指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其助理Mark Simon是幕後策劃人及資金支持者,是最高級別的指揮者。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3日再審。
企圖尋求外國制裁中央及特區政府
昨日,控方在庭上讀出案情時表示,陳梓華在2019年6月從跨平台通訊軟件Telegram中,得知有社運人士計劃希望向黎智英尋求財政支援,就2019年修例風波及指控「警暴」,在世界各地媒體刊登具煽動性廣告及文章以作宣傳,邀請外國向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施壓。陳梓華遂嘗試聯絡黎智英,在別人介紹下認識到黎智英私人助手Mark Simon。黎智英及Mark Simon均對陳梓華所提出的國際宣傳計劃大表支持,陳梓華便聯絡李宇軒負責與「攬炒巴」劉祖廸及其他社運人士,共同組織策劃該國際宣傳計劃。
控方案情指,「重光團隊」(Stand with Hong Kong Fight for Freedom,簡稱:SWHK)在2019年8月成立,其主要目的是尋求外國介入香港警隊暴力處理反修例風波的示威活動,呼籲外國向中國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施加制裁,李宇軒與劉祖則為「重光團隊」的前線核心成員。當時,黎智英、Mark Simon、陳梓華、李宇軒與劉祖廸5人已組成一個犯罪團夥,希望與他人串謀尋求外國對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施加制裁,以達致他們的政治理念。
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在李宇軒及陳梓華同意案情後裁定2人罪成,並按照控辯雙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2022年1月3日上午10時進行提訊。
5人團夥藉SWHK勾結外國勢力
李宇軒在庭上認罪時用英文說:「I agree to the facts and I would like to say sorry. (我同意這些事實;我想講聲對不起。)」
2人同意案情中透露,黎智英及Mark Simon為整件事件的幕後主腦、精神領袖、最高指揮及幕後金主;陳梓華作為中間人向李宇軒及「攬炒巴」劉祖廸下達黎智英的指示後,李宇軒及劉祖廸便會執行黎智英的指示。
根據案情,SWHK作為5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以及請求外國對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施加制裁的平台,不時在社交平台發表文章及宣傳,又到法國、英國、美國、加拿大等地舉行政治活動,與外國政治人物建立聯繫。而5人團夥自修例風波開始後,一直進行國際宣傳及眾籌、構建國際網絡以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管理SWHK以勾結外國勢力、發表煽動文章、新聞稿及制裁報告。
黎智英、陳梓華、劉祖廸與1名不知名女子於2020年1月在台灣會面,黎智英在席間與他們解釋其「支爆」(「支那經濟泡沫爆破」的簡稱)的政治理念,要求陳梓華及劉祖廸分4個階段進行國際游說工作,包括向外國解說香港情況;呼籲外國政府關注及譴責香港特區政府;與外國官員會面後再把外國意見帶回香港;與外國政客會面,影響他們的對華政策,敦促他們對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達致推翻中國共產黨的最終目的。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9條,觸犯有關罪行,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李曾向美議員提交144人制裁名單
今次案件還披露,李宇軒曾向美國參議員提交一份144人制裁名單,當中涉及內地和香港官員。
這份制裁名單包括: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梁振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現任政務司司長李家超,現任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前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及曾偉雄,中聯辦前主任王志民,及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等人。
而上述制裁名單,事前都交予黎智英過目。李宇軒把名單交給「香港民主委員會」始創人朱牧民(朱耀民之子),再經朱把此名單交給參議員。
在黎智英及Mark Simon指引下,李宇軒、劉祖迪及陳梓華一直與美國、英國及日本的政客保持緊密聯繫,並發展成3條戰線。在黎智英等人國際宣傳後,2020年7月,美國先後通過《香港自治法》及《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期間,35名內地及香港官員被美國制裁。2020年7月至10月期間,美國、英國、新西蘭等10個國家暫停與香港的逃犯移交協議。